2024年,永泰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广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着力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现将2024年统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扛牢法治之责。永泰县统计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上级统计改革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守牢统计法律底线。一是我局今年多次在全体干部会议上,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进行学习。 二是党委、政府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统计法治意识,知晓统计法律底线,树牢依法统计理念,推动统计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进一步明确统计工作真实准确的本质要求,牢固树立从上到下、自始至终防范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干部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危害性的认识。三是推进党校培训常态化。积极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在党校主体班次中设置统计法课程,10月份我局局长为县委党校第二十五期科级班、第二十八期中青班讲授《统计业务知识及统计法规解读》。切实增强干部做好统计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
(二)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统计执法检查与专业统计调查协作配合,加快构建更加有效的统计监督体系。
(三)开展数据核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县统计局相关专业人员采用线上核查与线下核查等方式,对报表报送单位相关数据进行了核查。对违反统计调查制度的单位,已及时要求其进行整改。
(四)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2024年我局对18家企业开展统计监督检查,发现违法案件1起,已立案处理,已结案。通过执法检查,发现了部分企业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及时整改,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五)积极配合市统计局“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及《福州市统计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随机抽取我县46家统计调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抽中单位积极配合检查,提供相关的资料,顺利完成执法检查工作。
(六)着力抓好统计法治宣传,大力营造依法统计氛围
一是以第五次经济普查、“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为契机,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相关知识,提高社会认知度。切实把依法统计覆盖到全县各个角落,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识,为依法统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通过业务培训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方式深入宣传贯彻新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讲授法律法规知识,促进干部对法律知识的积累,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统计工作的权威性。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全年通过党组会、全局例会、专题学习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回顾历年统计法治会议精神和统计现代化改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增强全局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提升全局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
三、存在问题
2024永泰县统计法治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统计执法力量较为薄弱。我局目前共有5名执法人员,除了承担统计执法任务外,还承担着统计专业任务,执法力量有待充实。
(二)部分统计调查对象法治意识不强。部分企业单位统计基础工作薄弱,统计法治观念淡薄,存在未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未建立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和档案等管理制度现象。
(三)统计普法宣传力度不够。对机关干部、统计干部宣传统计法规较多,对调查对象、企业统计人员宣传较少,宣传覆盖面小。
四、2025年工作打算
2025年,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抓好统计法治工作。
(一)继续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联网直报企业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按照执法与教育结合、管理与服务并重原则,加强对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的普法教育,提高统计人员知法、守法、尊法、用法的自觉性,改进统计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三)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统计年报会、统计业务培训、统计工作会议等形式,加强执法人员在统计、法律、财务等方面新知识、新制度、新方法的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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