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详情可查阅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ytx.fuzhou.gov.cn)和我局公示栏上,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8月17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向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咨询(联系电话:18760403019)。如要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向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提出书面申请(联系电话:18760403019)。反馈意见请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书面反馈意见邮寄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国土空间规划科,邮政编码:350700,邮箱:ytxgh2019@163.com,联系电话:18760403019。在公示期限内,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和电子邮件方式对规划提出意见与建议。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公示稿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