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拟将葛岭镇溪西村的福州工商学院(原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北侧未建设地块收回,故福州工商学院项目规划条件发生改变,主要调整如下:
总用地面积由492931平方米调整为436968平方米,其中高等院校用地面积由425607平方米调整为363155平方米,河道景观用地面积由67324平方米调整为66824平方米,新增公园绿地用地面积6989平方米(具体详见附图),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现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详情可查阅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yongtai.gov.cn)和我局公示栏上,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5日至2022年7月5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向我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咨询(联系电话:18760403019)。如要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空间规划科提出书面申请。反馈意见请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书面反馈意见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邮政编码:350700。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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