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建设单位福建回溪状元文化有限公司提出因地质初勘和功能分区规划调整等原因,申请对地块用地红线、地块规划指标、配建道路等进行调整,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拟将赤锡乡双桂村龟岭地块规划条件调整如下:
总用地面积54865平方米不变,计容建设用地面积为9535平方米不变,总计容建筑面积为6886.26平方米不变,公园绿地面积由41355平方米调整为41925平方米,道路面积由3975平方米调整为3405平方米,其中HX-03地块(教育科研用地A3)用地面积由1943.10平方米调整为3433平方米,容积率≤1.2调整为容积率≤1.4;HX-06地块(教育科研文化设施混合用地A2A3)调整为三个地块,HX-06地块用地面积3998平方米,容积率≤0.6调整为容积率≤0.4,HX-02地块用地面积1425平方米,容积率≤0.4,HX-05地块用地面积679平方米,容积率≤0.5;其他规划指标不变。
现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详情可查阅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yongtai.gov.cn)和我局公示栏上,公示时间为2022年 8月25日至2022年9月6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向我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咨询(联系电话:18760403019)。如要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空间规划科提出书面申请。反馈意见请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书面反馈意见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邮政编码:350700。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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