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块东侧三环路实际施工情况与控规三环路线型存在不一致,同时考虑到三环路排水箱涵和周边山体排洪安全问题,我局委托编制了《永泰县城西片区庵后组团G-18及周边地块控规动态维护报告》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实施,将三环路道路线型和位置按照已测地形进行优化调整,并在两侧预留10米的防护绿地,同时将G-18地块西南侧工业用地调整为防护绿地满足排洪要求,G-18地块(二类工业用地)面积由27545平方米调整为24334平方米,其他各项规划技术指标不变。
该项目规划条件调整已履行调整公示、县政府批准等程序,现将调整内容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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