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泰县宝龙世家和宝龙广场综合体项目规划条件变更的公告
来源:永泰县 时间:2023-03-30 09:29 浏览量:
 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和厦门麒龙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龙集团)分别于2020年6月和2021年7月分别竞得我县樟[2020]拍4号和樟[2020]拍17号地块,建设宝龙世家商住项目和宝龙广场综合体商住混合项目,其中宝龙世家出让合同中要求受让人应无偿按规范设计要求配建刘岐大道和站前大道交叉处四向循环人行地形通道,宝龙广场综合体项目出让合同中要求沿站前大道、刘岐大道交叉处场地允许作为地下通廊出入口,地块西南侧设有下沉式广场,方案设计时需做好衔接。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宝龙集团提出地下通廊和下沉式广场因城市综合管网影响和廖氏古厝搬迁等问题难以按出让合同要求实施建设,申请对下沉广场和地下通廊进行红线及位置调整,后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和专家论证通过,在其他规划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对地下通廊和下沉式广场的用地面积、红线及位置进行调整,同时取消下沉广场D及2条地下通廊建设,宝龙公司等值配建宝龙综合体项目周边的市政项目,市政项目的建设和投入使用时间与宝龙综合体项目同步。

该项目规划条件调整已履行调整公示、县政府批准等程序,现将调整内容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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