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检查采取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和抽查走访相结合的形式,重点检查了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乡村振兴领域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情况等内容。检查组随机抽查了同安镇和葛岭镇各2个项目,通过查看项目现场、走访农户等方式详细了解乡村振乡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对于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了沟通反馈,并指导乡镇进一步强化管理。
纪检组组长表示:“我们将始终坚持项目和资金到哪里,监督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不断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资金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各项资金都能落到实处,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要求业主单位要对标对表推进项目实施,把握项目进度;财政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加强乡村振兴领域资金管理,建立直达资金支出“绿色通道”,建立定期抽查制度,确保直达资金在最短时间发挥最大效益,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同时要求:
一聚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保障资金分配拨付。着重监督乡村振兴领域资金的分配、拨付,防止和纠正资金不按时下达、资金滞留等问题,确保乡村振兴领域资金投入有力有序、使用安全规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聚焦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抓好项目管理实施。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查看项目实施必要性、产业项目可持续性等方面,及时指出工作中需要加强和规范的问题。
三聚焦提升整体效果,促进绩效管理提升。围绕乡村振兴领域资金分配、支付、项目评审、结算等重点环节,采取听取项目主管单位和实施单位对项目资金使用全过程的情况介绍,查阅项目资金使用的相关台帐,深入项目实施现场查看实施情况,走访基层干部群众对项目绩效真实情况反映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财政部门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提升资金管理使用效能,避免出现骗取、套取、截留、挪用、贪污侵占乡村振兴领域资金的违法违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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