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县供电公司:
根据县政府〔2016〕205号会议纪要,经局务会议研究,同意县供电公司推荐,决定:
侯协耕同志挂职任永泰县电力执法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杨家新、柯凌郧、谢毅3位同志挂职任永泰县电力执法办公室科员。
以上挂职人员任期3年。在挂职期间,按照《县电力执法办公室人员管理和工作职责的若干规定》履行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永泰县商务局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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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县供电公司:
根据县政府〔2016〕205号会议纪要,经局务会议研究,同意县供电公司推荐,决定:
侯协耕同志挂职任永泰县电力执法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杨家新、柯凌郧、谢毅3位同志挂职任永泰县电力执法办公室科员。
以上挂职人员任期3年。在挂职期间,按照《县电力执法办公室人员管理和工作职责的若干规定》履行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永泰县商务局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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