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梅代表:
您在永泰县第十八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关于荣阳村益农田护岸建设的意见》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20-2024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樟政办〔2020〕33号)及《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20~2024年)实施方案的补充意见>的通知》(樟政办〔2021〕4号)文件精神,按照荣阳村上报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需求,经我局组织人员深入实地现场察看核实,已安排荣阳村农田护岸建设补助资金18万元,今后我局将在职能范围内继续支持荣阳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感谢您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黄枫
联 系 人:陈家暖
联系电话:13055256876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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