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关于城中村及其干部享受乡村振兴红利和待遇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省、市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目前乡村振兴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对象为省、市乡村振兴试点镇村,我县共有2个省级乡村振兴特色乡镇、2个市级乡村振兴试点乡镇和42个省、市乡村振兴试点村,因城关村未纳入省、市乡村振兴试点村,故无法在资金、项目上予以倾斜。今后如有政策上的调整,我们将充分考虑城关村的发展需求。
在村干部的待遇方面,综合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反馈的意见,2014年12月,县政府办印发《关于印发永泰县村主干参照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方案的通知》(樟政办〔2014〕87号),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村(社区)主干养老保险。从2020年开始,县委组织部牵头每年为全县村(社区)主干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目前对村干部办理五险一金方面没有作统一要求,关于城关村申请为村干部办理五险一金的问题,建议按相关程序要求向樟城镇乡镇党委提出申请,办理保险具体业务可向县人社局咨询,县人社局将积极配合办理。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郑清钱
联 系 人:邵里函
联系电话:24812201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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