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1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永泰县财政局 时间:2022-05-06 16:08 浏览量:

侯永华代表

您提出《关于村一肩挑人员列入五险一金待遇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为了保障村干部年老时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政策规定,2014年起我县建立村主干社会养老保险,确保了村主干生活待遇的落实,明确村主干养老保险缴纳标准,保险费本金实行县财政、个人共同负担,县财政负担16%、个人负担8%,每年保险费基数按最低社会平均工资计算。

二、关于村“一肩挑”人员列入五险一金待遇的问题

“一肩挑”人员列入五险一金待遇,目前没有此项政策依据,因此无法将村“一肩挑”人员五险一金列入县财政预算,根据《永泰县2021—2015年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规定,除县财政给予补助外,村干部(包括村委会副主任)其他待遇问题由所在的乡镇、村自行统筹解决。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叶知开

人:侯伦镜

联系电话:2483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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