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建筑工人技能培训》(第14号)收悉,现将涉及住建局有关工作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建筑技术工人培训考核发证工作,按住建部《关于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5〕43号)精神,由福建省住建厅公布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和培训机构负责办理。福建省住建厅也已发布《福建省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考核工作导则(试行)》(闽建人〔2015〕22号)、《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发证试点工作的通知》(闽建办人函[2015]7号)等文件,制定统一的建筑工人培训考核实施标准。目前,我县永富建工集团、华荣建设集团、永泰建筑、星原建设等多家企业已申请批准可以自行开展技术工人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如有需求,我县具有培训能力条件的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均可向福建省住建厅申请自行开展技术工人培训工作。对目前暂不具备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发证条件的我县企业,企业根据需求可自行委托福州市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按照要求开展本企业自有技术工人职业培训考核工作。同时,福建省住建厅也已批准认定多家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对外开展建筑技术工人培训考核,合格后按住建部规定的样式和编码发放职业培训合格证。
2.2014年至2016年期间,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农村建筑工匠工作要求,我县共组织开展四批次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考核工作,全县各乡镇共有约1010人通过考核并统一发放省住建厅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我县也依托县建筑企业协会于2022年成立建筑工匠协会,下一步也将积极对接省厅市局,做好开展建筑工匠技能培训工作。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吴新铨
联 系 人:鲍晨星
联系电话:0591-24836279
(此件主动公开)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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