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吸引外建安回归纳税增加财税收入的建议》(第30号)收悉,现将涉及住建局有关工作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感谢建筑企业对我县经济做出的突出贡献。外建安税源是我县税收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县税收增长做了很大的贡献,我县也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奖励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也进一步鼓励施工企业争取外建安税源回归永泰缴纳。
二、将完善扶持措施。福建省财政厅于2021年9月出台《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财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税〔2021〕17号),该文件规定各地出台的优惠政策不得与企业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我县下一步也将根据文件精神,优化完善扶持政策。
三、税负问题。关于各委员反映我县税负偏高,影响企业外建安税收回归积极性的问题,我局将对接企业,梳理周边县区及外市、外省建筑业税收政策,并将相关问题建议报送县政府研究。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吴新铨
联 系 人:鲍晨星
联系电话:0591-24836279
(此件主动公开)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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