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5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2-04-08 11:30 浏览量:
 侯秋玲委员:

您提出《关于完善步行福道设施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凤岭登山道修建凉亭及卫生间等问题

凤岭登山道实为城区往城峰镇凤岭村的乡道,由所在乡镇负责运维管理。目前,因乡道两侧松树因松材线虫病问题正在砍木施工,暂无改造和建设计划。

二、关于城区步道废弃家具清理及增设座椅问题

城区步道废弃家具主要集中在龙峰园坝顶步道及滨水栈道周边,系周边住户丢弃后被群众放置在该处作为座椅等使用,确实影响观瞻。县市容环境中心已多次组织清理。为解决游客休憩问题,去年年底至今年年初,我局市容环境中心陆续在城区步道设置100张大理石座椅、5个遮雨蓬。正在改造的滨水栈道,也安排增设座椅。今后,在公园步道建设中,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充分考虑游客休憩区域建设和设施维护等问题。

关于公园步道无障碍设施改造的问题

我县城区公园步道多建设在“三溪六岸”,地形高差较大,给无障碍设施建设带来较大困难。我们本着无障碍设施“能建尽建”的原则,在林荫休闲步道、小汤山生态公园建设中,充分考虑了无障碍通行条件,设置无障碍通道。今年完工的建设大厦至铁路桥滨江公园,专门改造了刘岐大桥下与林荫步道的无障碍通道,最大程度方便轮椅、婴儿车的通行。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公用设施人文设计理念不断深入发展,由于我县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债多,无障碍设施建设还有待逐步完善、提升。我局充分认识到公用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性,我们相信,通过社会各界关注、相关部门通力协作,我县的无障碍环境将更为完善,切实保障身体不便人士安全、便利出行。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  

人:陈金水

联系电话:13950382923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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