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提案》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在既有居住区加快推进固定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应装尽装,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鼓励和引导列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项目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改造方案由项目业主单位牵头街道、社区、规划设计单位、小区业主代表和老旧小区改造设计师等组成工作专班,并制定实施细则。
二、对于受空间限制,改建、增建确有困难的小区,因地制宜在周边建设公共停放充电场所或多点布置安装充电设施、充电柜,切实满足群众停放充电需求;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内部停车场加快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并鼓励对公众开放。
三、做好新建各类民用建筑配建停车设施的用地规划,总平图中建设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和设施满足《福建省消防条例》规定要求,并与小区其他设施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上述意见供主办单位参考。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何斌
联 系 人:喻涛
联系电话:24838562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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