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招商办:
郑宁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对台营商环境的建议》提案由我单位会办。现就提案建议内容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8号)等精神,我县出台《永泰县教育局台胞子女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指南》优化申请就读流程,落实“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明确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的适龄儿童按我县户籍适龄幼儿待遇接受教育。父母及子女同时持有台湾户籍证明、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可向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申请,由我局结合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公办中小学或幼儿园就读。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张训莺
联 系 人: 张晶光
联系电话:13489126669
永泰县教育局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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