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2022年度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11-14 15:10 浏览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永泰县2022年度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

  永泰县2022年度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福建省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乡村建设监测信息采集工作,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采集农户(农村户籍)基本信息及乡村建设相关指标,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证号,以及到户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信息(见附件1);二是采集建制村乡村建设相关指标,包括基本情况、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等信息(见附件2)。

  二、工作安排

  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将于11月上旬启动,2023年2月底前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培训。11月7日前,各乡镇成立由乡镇长担任组长的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乡镇分管领导与具体经办人员,组建各行政村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专班。11月9日县乡村振兴局召集各乡镇分管与经办人员开展部署培训会。11月11日前,各乡镇召集各村工作专班,完成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工作。

  (二)开展采集信息。11月14日-30日,各乡镇组织各村工作专班打印附件1《2022年度农户信息采集表》和附件2《2022年度行政村乡村建设信息采集表》,先按照《 乡村建设信息监测平台用户操作手册》集中填写表格,再入户开展信息采集核对,填表人与审核人签字确认。

  (三)规范数据录入。12月1日-12月25日,各乡镇组织各村在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上逐村逐户开展数据录入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2022年度乡村建设信息录入任务。

  (四)逐渐完善数据。国家和省里将于2023年2月上旬对乡村建设监测数据质量进行分析,查找问题数据。各乡镇要根据国家和省里反馈的问题数据清单,认真核实,申请系统相关功能及时完善。

  (五)做好总结分析。国家将于2023年2月28日24时关闭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录入功能,并封存乡村建设监测数据库。各乡镇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积极开展数据分析。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发挥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作用,部署推进重要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详见附件3)。全县乡村建设监测信息录入工作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各乡镇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责任人员等,扎实推进乡村建设监测信息录入工作落实落细。各乡镇分管领导与具体经办人员名单于11月7日前报送县乡村振兴局备案。同时,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因地制定完善工作方案,突出工作实效。

  (二)加强调研督导。国家乡村振兴局将于2023年1月上旬起,对乡村建设监测信息录入工作进行调度。省、市将适时组织精干力量到各乡镇实地调研、指导推进工作。县乡村振兴局将组建督导组,对各时段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情况开展督导,帮助乡镇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三)确保数据质量。各乡镇要紧盯数据采集录入各个关键环节,严格审核把关,提高数据录入效率。要认真查找分析问题数据,持续开展数据清洗,不断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工作联系人:倪行承,联系电话:13950468852,邮箱:ynnb124@163.com。

  附件:1. 2022年度农户信息采集表

  2. 2022年度行政村乡村建设信息采集表

  3.永泰县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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