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永泰县 时间:2022-11-30 15:50 浏览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永泰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 

 

 

  

  永泰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文〔2022〕175号)、《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闽土普办〔2022〕8号)以及《福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榕土普办〔2022〕2号)等文件要求,为组织实施好永泰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以下简称土壤三普),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普查对象土壤三普覆盖永泰县内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潜力相关的土地。

  (二)普查目标本次普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目标是在土壤二普、国土三调、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业普查、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和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等工作基础上,以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模型模拟技术和现代化验分析技术等为科技支撑,实现对永泰县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等土壤的“全面体检”,摸清土壤质量家底,为守住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基础。

  (三)普查内容本次普查内容主要包括土壤类型校核及完善、土壤剖面性状调查、土壤理化性状分析、土壤利用情况调查、土壤质量状况分析、普查成果汇交与应用、土壤数据库及信息平台建立、土壤样品库建设等。

  二、技术路线

  (一)准备工作

  1.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永泰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设若干个工作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辖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2.制定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和省三普办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当地土壤分布和利用特点,根据土壤三普的任务要求和技术方法,编制土壤三普实施方案,明确组织分工、进度安排、队伍组建、形成成果、经费预算、运行保障等内容,报省三普办备案后组织实施。

  3.建设保密设施

  所有涉及永泰县土壤三普工作资料数据的单位均按照国家保密规定,配置专用计算、存储和网络设备,参照信息安全管理开展普查数据的检查、储存、分析、上传和数字土壤制图等相关工作,并落实保密场所、保密制度和保密责任人。

  4.收集基础资料数据

  收集整理全县二普调查报告及土壤图、三调土地利用现状更新图、地形图、DEM、水文地质图、行政区划图、气象站点观测资料、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点位及属性、土壤污染调查点位及属性等基础资料,补充收集遥感影像、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和复垦以及植被类型分布图等资料。

  5.组织宣传和培训

  通过各类媒体渠道大力宣传土壤普查的重大意义,提高公众认知。组织县三普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省、市三普办组织各类培训,熟悉相关技术规范规程,外业调查采样、样品流转与制备、质量控制等方面内容。

  (二)外业调查

  1.前期准备

  根据《福建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专业机构名录》选定外业调查承担单位,组建表层土壤调查与采样队伍,每个外业调查队伍至少包含一名具有土壤学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并制定外业调查采样计划。

  2.调查时间

  依据省、市三普办规定时间进度进行野外调查,考虑到不同土壤类型和土地利用方式等因素对土壤样品采集及理化数据的影响,结合地区土壤的实际差异性,因地制宜地协调调查工作,避免因施肥、灌水等以及其他耕作措施的影响;充分利用冬春期间加快调查采样,农田土壤调查采样在播种施肥前或在作物收获后进行;果园土壤调查采样在果品采摘后至施肥前进行;森林土壤和滨海盐土调查采样避免在雨季进行。

  3.样点外业校核

  根据省、市级下发的我县土壤普查调查点位图,通过手持端APP,导航临近预设样点点位,在预设样点电子围栏内,进行局地土壤类型代表性(或典型性)校核,选取具有代表性(或典型性)土壤类型点位开展调查采样工作。

  4.样点立地条件、利用调查与信息填报

  按照《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进行样点立地条件、利用调查与信息填报工作。立地条件重点调查采样点所在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气候、水文、地质、成土母质和土壤侵蚀等情况。土壤利用重点调查采样点所在基础设施条件、种植制度、耕作方式、灌排设施、作物产量水平等信息,肥料、农药、农膜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业经营者开展土壤培肥改良、秸秆还田等做法。

  5.表层土壤调查、采样与转运

  严格按照《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表层土壤混合样品、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容重样品的采集,样品封装、编码和填写调查记录,并组织土壤样品转运。

  (三)内业测试化验

  根据国家三普办发布的福建省内检测实验室名录选用测试化验单位。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应在省级质控实验室指导下按照检测任务要求和规定技术方法开展土壤样品检测工作,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接收流转土壤样品后,应预留一部分样品,并造册进行短期保存。检测全部完成且数据报出后,预留样品、检测剩余样品一般保存2年。

  (四)成果汇总

  1.数据上报:完成我县土壤表层样点外业调查信息及内业检测数据,汇交市三普办核查后,上报省三普办。

  2.图件绘制:根据《福建省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评价技术支撑机构名录》,委托相关单位按照国家制图技术规范完成县级土壤属性图、土壤类型图和土壤专题图制作,并协助完成省级制图结果评价工作。

  3.报告编制:

  编制县级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和土壤专题报告,并汇交市三普办后,上报省三普办。工作报告内容包含总体工作进展、任务完成情况、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主要做法、经验成效等。技术报告包括目标与任务、技术路线与方法、技术标准(规范)、技术创新、技术应用成效、普查过程中解决的技术难题、工作建议等;重点分析县域土壤成土因素、土壤类型和土壤理化性质分布规律,开展近40年来土壤质量演变趋势、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并提出退化土壤防止对策。

  三、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2022年8月——2022年12月)

  1.成立组织机构(2022年8月30日之前)

  成立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设若干个工作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2.制定实施方案(2022年9月30日之前)

  按照国家、省、市三普办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编制本级土壤三普实施方案,明确组织分工、进度安排、队伍组建、经费预算、运行保障等内容,报市三普办备案后组织实施。

  3.编制经费预算(2022年10月30日之前)

  根据省三普办下发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点测算方法和县级三普经费测算参考》、《福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分县样点个数预估表》、《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经费预算测表》等文件,编制县级承担的样点任务及经费,三普经费全部列入县财政预算,由县财政列支。

  4.整理数据和人员培训(2022年12月30日之前)

  县三普办收集和整理普查基础数据资料,组织宣传和参加培训,协助工作底图和采样点图校核。

  (二)全面开展土壤普查(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

  分时段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检测分析工作,全流程质量控制,形成阶段性成果。

  1、根据省三普办发布的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名录中选用外业调查承担单位,确定检测实验室和外业调查采样、成果评价机构,建立完善的样品转运机制,落实经费预算安排。

  2、对市下发的工作底图和调查样点进行适当修正、增补,并将修订结果报送省三普办。

  3、制定外业调查采样计划,开展外业调查样点校核工作;组织外业调查、采样和二普土壤图更新等工作,完成样品打包转运,2024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外业采样工作。

  4、开展土壤样品检测分析,以及内部质量检查与整改,配合国家和省做好质量控制工作。2024年9月前完成全部内业测试化验任务。

  5、配合完成国家和省级质量控制监管。

  6、及时整理数据,编制成果报告,完成相关验收。

  (三)形成三普成果(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1、整理土壤普查数据。

  2、按照要求编制县级土壤普查相关成果报告。

  3、形成县级普查成果。

  4、2025年6月前完成三普成果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统计、林业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为普查提供经费、基础资料、数据统计分析等保障,确保我县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二)人员保障

  利用好科研单位、专业机构技术力量,建立有效的专家技术指导与督查工作机制,加强外业调查、测试化验、质量控制、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等工作技术指导。

  (三)经费保障

  县财政负责本地区的技术培训、工作底图与样点实地校核、外业表层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县级土壤数据库建设、县级成果评价和成果验收等费用。三普经费全部列入县财政预算,由县财政列支。

  (四)宣传引导

  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和自媒体等渠道,大力宣传土壤普查对于保障粮食的重大意义,提高公众在耕地保护、农产品安全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责任意识,增强理解土壤“三普”在国家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和“碳中和”管理中的作用。

  (五)安全保障

  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并落实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确保普查信息安全;各实施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安全生产措施,保障外业调查和内业测试等各工作环节的生产安全。

  五、责任清单

  (一)土壤普查工作任务清单

  (二)土壤普查培训工作任务清单

  (三)表层土壤调查采样工作任务清单

  (四)土壤剖面调查采样工作任务清单

  (五)样品制备流转检测保存工作任务清单

  (六)土壤类型和属性图制作工作任务清单

  (七)成果汇总工作任务清单

  (八)土壤普查成果清单

  (九)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级承担经费预算测算表

 

县级工作清单

准备工作

1.组建县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组建县三普专家技术组队伍,

3.确定检测实验室、外业调查采样和成果评价机构,

4.编制和印发县级实施方案,

5.搜集和整理土壤普查基础数据资料。

6.组织开展保密设施建设。

7.申报安排经费预算。

外业调查

1.接收下发的县工作底图和样点图、组织外业实地校核,上报,

2.制定外业调查采样计划,共同开展调查,

3.组织立地条件普查、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和土壤样品采集,

4.组织基于采样的土壤名称校核与土壤图更新,

5.组织县级普查数据上报。

内业分析检测

1.负责土壤样品分析检测,

2.开展内部质量检查与整改,

3.配合国家和省质量控制工作。

样品库建设

有条件地区参照规范建立县级样品库。

三普数据库建设

有条件可建设县级数据库

数字土壤图制作

1.核实与补充完善土壤类型,

2.上交原始及更新后二普矢量化土壤图,

3.提交县级普查基础数据资料,

4.制作县级土壤类型图、土壤属性图、土壤专题图等图件。

成果汇总与验收

1.各地按要求编制调查成果并上报省级汇总,

2.编写县级土壤普查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和专题报告等,完成成果验收,3.接受省级验收。

  (一)土壤普查工作任务清单

  (二)土壤普查培训工作任务清单

培训内容

培训对象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

县农业农村部门技术人员,各项目承担单位,全程质量控制规范所有人员均需参加培训。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野外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

县农业农村部门技术人员,野外调查工作承担单位。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底图制作与采样点布设技术规范。

县农业农村部门技术人员,各项目承担单位。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

县农业农村部门技术人员,各项目承担单位。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县农业农村部门技术人员,各项目承担单位,全程质量控制规范所有人员均需参加培训。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名称校核与完善工作指南。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技术人员,各项目承担单位。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

县农业农村部门技术人员,各项目承担单位。

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制图技术规范。

县农业农村部门技术人员,各项目承担单位。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与专题图制图规范。

县农业农村部门技术人员,各项目承担单位。

野外土壤剖面挖掘、土壤层次识别、描述、定名实践;表层土壤样品和剖面样品采集野外实操。

县农业农村部门技术人员,野外调查工作承担单位。

  (三)表层土壤调查采样工作任务清单

 

省级工作清单

市级工作清单

县级工作清单

准备工作

1.接收国家下发的工作底图和样点图,

2.进行工作底图和样点图初步校核,

3.下发校核后的工作底图和样点图至市级,

4.上报校核后的工作底图和样点图层,

5.制定全省土壤样品制样、流转方案。

1.接收省级下发的工作底图和样点图,

2.下发工作底图和样点图至县级进行校核,

3.汇总校核后的工作底图和样点图并上报。

1.制定外业调查采样计划,

2.确定外业调查采样机构

3.接收工作底图和样点图,并进行实地校核。

立地条件调查

组织专家进行外业现场监督检查。

推进各县外业调查整体工作。

组织外业调查采样机构、本地农技推广体系完成以下工作:

1.土壤立地条件普查,

2.土壤利用情况普查。

土壤样品采集

督促样品采集。

组织外业调查采样机构、本地农技推广体系完成以下工作:

1.采集表层土壤样品,

2.采集土壤容重样品,

3.采集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

4.更新校核二普矢量化土壤图,

5.组织土壤样品转运。

调查质量控制

1.样品质量抽查,

2.开展外业工作质控与整改,

3.组织编制质控自评报告。

组织上报数据审核,配合省级抽检。

 

  (四)土壤剖面调查采样工作任务清单

 

省级工作清单

市级工作清单

县级工作清单

准备工作

1.接收国家下发的工作底图和样点图,进行初步校核,并下发至市级,

2.组建剖面外业技术专家组,

3.确定剖面外业调查采样机构,

4.制定剖面外业调查采样计划和样品转运方案,

5.组织样点实地校核工作。

1.接收省级下发的工作底图和样点图数据,

2.下发工作底图和样点图至县级进行校核,

3.汇总校核后的工作底图和样点图并上报。

1.收集二普矢量化土壤图,

2.开展野外工作底图和样点图实地校核工作。

土壤剖面调查

组织外业调查采样队伍完成以下工作:

1.剖面位置选择和挖掘,

2.发生层划分和记录,

3.土壤发生分类名称校核,

4.土壤系统分类名称定名,

5.组织专家进行外业现场监督检查。

推进各县外业调查整体工作。

协助省级开展土壤剖面挖掘和采样工作。

采集土壤剖面样品

组织外业调查采样队伍完成以下工作:

1.采集发生层样品,

2.采集纸盒标本,

3.采集土壤容重样品,

4.采集土壤大团聚体样品,

5.采集土壤剖面整段标本,

6.组织土壤样品转运,

7.组织专家进行外业现场监督检查。

更新二普土壤图

组织外业调查采样队伍完成以下工作:

1.确定土壤发生分类和系统分类名称,

2.更新校核二普矢量化土壤图,

3.组织专家进行外业现场监督检查。

调查质量控制

1.开展外业工作质控与整改,

2.组织编制质控自评报告,

3.组织抽检上报数据。

  (五)样品制备流转检测保存工作任务清单

 

省级工作清单

市级工作清单

县级工作清单

准备工作

制定全省土壤样品制样、流转和检测方案。

配合开展样品制备、流转、检测、保存等工作。

1.制定样品检测计划,参与制定样品制备、流转计划,

2.确定检测机构。

样品流转

指导、检查样品制备实验室接收县级提交的表层样品、剖面分层样品、容重样品和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

协助省三普办完成样品流转工作。

1.组织表层样品、剖面分层样品包装运输至样品制备实验室,

2.组织容重样品、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包装运输至样品制备实验室。

样品制备检测

1.组织质控实验室开展省级质量控制、监督检查,完成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报告,

2.配合国家级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

3.指导样品制备流转机构完成以下工作:

(1)完成样品制备,

(2)质控实验室按规定加入密码平行样品和质控样品,

(3)样品转码,

(4)送检样品流转至检测机构。

推进各县内业分析检测任务整体进度。

1. 组织检测机构完成以下工作:

(1)接收样品和分析化验,

(2)原始记录经三级审核后,上报至土壤普查工作平台,

(3)提交质量评价总结报告,

(4)配合完成能力验证考核。

2. 开展县级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

样品保存

组织省样品库完成以下工作:

1.接收表层样品和剖面分层样品进行长期封存入库,

2.接收纸盒标本和整段标本进行加工制作入库。

组织检测机构完成各测试环节留存样品保存。

  (六)土壤类型和属性图制作工作任务清单

 

省级工作清单

市级工作清单

县级工作清单

准备工作

1.汇总省级土壤环境要素,

2.汇总全省土壤表层和剖面样本数据,

3.汇总整理县级更新的矢量土壤图,

4.汇总二普剖面样点地理位置、属性信息及剖面样点分布图,

5.编制土壤制图方案。

1.汇交县级土壤环境要素,

2.汇交土壤表层和剖面样本数据,

3.汇交外业更新的矢量化土壤图,

4.汇交二普剖面样点地理位置、属性信息及剖面样点分布图。

1.收集提交县级土壤环境要素,

2.收集提交土壤表层和剖面样本数据,

3.收集提交外业更新的矢量化土壤图,

4.收集二普剖面样点地理位置、属性信息及剖面样点分布图。

数据整理

1.审核土壤表层和剖面数据,

2.审核外业更新的土壤图。

督促县级绘制图件等工作。

参照国家制图技术规范绘制县级土壤图、土壤属性图和土壤专题图等图件。

模型构建

构建省级土壤属性图、土壤专题图和土壤类型图的制图模型。

土壤图制作

1.制作省级土壤属性图,

2.制作省级土属图和土族图,

3.制作省级土壤专题图。

验证评价

1.基于样点评价验证,

2.野外路线踏勘验证,

3.质量检查。

协助省级开展制图结果评价工作。

协助市级开展制图结果评价工作。

  (七)成果汇总工作任务清单

 

省级工作清单

市级工作清单

县级工作清单

数据核查

1.抽查表层样点和剖面样点调查信息填写正确性,

2.核查剖面样点调查信息正确性,

3.抽查各县外业更新土壤图逻辑一致性,

4.抽查土壤普查成果逻辑一致性 。

1.检查县级土壤普查数据,

2.协助省级开展数据核查。

1.核查表层样点调查信息准确性,

2.核查外业更新土壤图逻辑一致性。

数据汇交

1.审核汇总各县土壤表层样点外业调查信息及内业检测数据,

2.审核汇总各县土壤剖面样本外业调查信息及内业检测数据,

3.审核汇总各县外业更新的数字化土壤图,

4.审核汇总各县土壤专题调查数据。

审核汇总各县提交的数据成果,提交至省三普办。

1.提交土壤表层样点外业调查信息及内业检测数据,

2.提交外业更新的数字化土壤图,

3.提交土壤专题调查数据。

数据库与平台建设

统一建设省级(包含县级)三普数据库及省级土壤普查信息平台。

协助省级统一建设。

由省级统一建设。

样品库建设

1.检测样品处理与封存,

2.纸盒标本处理与保存,

3.土壤整段标本制作,

4.土壤标本展厅建设。

有条件的市可建设市级土壤样品库。

有条件的县可建设县级土壤样品库。

成果分析与汇总

1.编写省级土壤普查工作报告,

2.编写省级土壤普查技术报告,

3.编写省级土壤普查专题报告。

1.汇交各县土壤普查工作报告,

2.汇交各县土壤普查技术报告,

3.汇交各县土壤普查专题报告。

1.撰写县级土壤普查工作报告,

2.撰写县级土壤普查技术报告,

3.撰写县级土壤普查专题报告。

成果验收

1.省三普成果自查与整改,

2.省级成果提交和验收,

3.配合国家三普办完成成果验收。

1.汇交各县成果,

2.协助省级对县级成果进行验收。

1.各县成果自查与整改,

2.县级成果提交和验收,

3.配合省三普办完成成果验收。

  (八)土壤普查成果清单

 

市级普查成果

县级普查成果

数据成果

协助汇总成果。

1.土壤类型、土壤理化数据,

2.土壤退化和障碍数据,

3.特色农产品区域专题调查土壤数据。

数字化图件成果

协助汇总图件。

1.县级土壤图,

2.县级土壤属性图、土壤专题图。

文字成果

 

1.县级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报告,

2.县级第三次土壤普查技术报告,

3.县级土壤专题报告。

数据库

协助省级统一建设。

由省级统一建设。

样品库

有条件的可建设市级土壤样品库。

有条件的可建设县级土壤样品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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