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2012年永泰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后依法征收的1066宗集体土地,嘱托县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请你局组织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2年至今已征收土地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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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2012年永泰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后依法征收的1066宗集体土地,嘱托县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请你局组织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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