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深入发展,紧紧围绕进一步完善农村市场体系,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要求,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为抓手,结合我县实际,在总结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农村流通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产销对接,探索数据驱动,打造综合示范“升级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文件依据: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 2019 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9〕58 号)、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资金使用的通知》(闽商务电商〔2018〕14号)和《关于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 》(闽商务〔2019〕21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
二、《方案》主要目标
1.建设一个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
2.建设一个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实现县域快递业务量同比增长20%以上;
3.实现行政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的电商服务覆盖率达到50%以上,电商服务网点建设向建档立卡贫困村倾斜;
4.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累计5000人次以上;
5.建立健全农村产品供应链体系和县域电子商务交易机制,实现县域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10%以上。
三、《方案》主要内容
(一)实施内容
1.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1)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建设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完善县、乡(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降低物流成本。
(2)网销农村产品标准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做好县域农村产品(含农副产品、手工艺品、乡村旅游、民俗等特色产品及服务等)的深度挖掘和精细化开发,延伸产业链。
(3)农村产品品牌培育及推广。探索“旅游+农村产品”品牌推广,拓宽农村产品网络销售渠道,助力精准扶贫。
2.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建设永泰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的永泰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以及相应电商空间。
(2)建设改造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拟建设改造21个乡(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
3.农村电子商务培训(计划开展培训5000人次以上)
(1)电商知识普及培训,计划开展培训3000人次。
(2)电商创业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开展培训1500人次。
(3)促进电商创业孵化培训,计划开展培训500人次。
(二)实施进度安排
1.启动阶段(2019年8月—2020年3月)
制定《永泰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永泰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综合示范实施工作。
2.实施阶段(2020年4月—2020年9月)
本阶段主要围绕上述“三大方面”的工作内容进行建设,并明确责任单位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要求各责任单位根据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及时间节点安排,确保综合示范工作如期圆满完成。
3.总结阶段(2020年10月—2020年12月)
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和验收,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申报验收,接受省市财政和商务部门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永泰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各乡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2.强化资金管理
制定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各责任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对各个项目实行专账管理。加强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对照福建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做好内业资料的收集归档,并根据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情况的变化按文件要求再做相应的调整。
3.强化责任考核
将农村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纳入县对乡(镇)和县直责任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4.建立督查机制
不定期对农村电子商务项目实施进度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5.完善奖惩机制
将各乡(镇)农村电子商务指标完成情况和县直责任单位项目实施情况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6.加大宣传力度
利用县内外各类主流媒体和新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内容,提高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激发全民电商创业热情,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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