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永泰县“中国天然氧吧”品牌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中国天然氧吧”是评价旅游气候及生态环境质量,发掘高质量的旅游憩息资源,倡导绿色、生态的生活理念,发展生态旅游、健康旅游的公益性活动,是气象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的一项具体举措。 2018年9月,永泰县获得“中国天然氧吧”称号,是福州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域。“中国天然氧吧”品牌标志由中国气象局确认、发布,所有权属于中国气象局,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出台《永泰县“中国天然氧吧”品牌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樟政办规〔2023〕2号)。
二、目标任务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规范我县“中国天然氧吧”标志使用,积极发挥品牌效应,助力永泰县“天然氧吧+”产业发展,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三、主要内容
(一)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使用“中国天然氧吧”品牌标志时,应按照要求规范使用、完整使用,不得擅自更改品牌标志要素间的细节和排版结构,不得侵占隔离区域或增加特殊效果,也不得在污损、褪色、有碍观瞻的载体或不规范比例、色彩展示。
(二)永泰县气象局受永泰县人民政府委托,是“中国天然氧吧”品牌标志的管理部门,对“中国天然氧吧”品牌标志的使用进行管理。需要使用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可联系永泰县气象局获取。
(三)“中国天然氧吧”品牌标志与使用单位标识、活动标识共同展示时,应将“中国天然氧吧”品牌标志置于较为突出和优先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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