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我省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市发布了《关于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为指导和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新的规定,现解读如下:
一、通告出台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和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关于印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大气〔2018〕17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产业〔2020〕684号)。
二、通告出台作用是什么?
(一)从政策上,新车和二手车达标监管已纳入国家、福建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按照《福建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闽环发〔2019〕16号)有关精神,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加强新车注册登记环节的环保达标监管,有利于加快老旧车辆的淘汰,实现从源头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从而进一步提高、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
(二)从减排上,国六排放标准就是目前国五排放标准的升级版,对CO(一氧化碳)、THC(总碳氢化合物)、NMHC(非甲烷碳氢化合物)、NOX(氮氧化物)、PM(颗粒物质量)的排放限值相比国五标准有了更加严苛的限定,同时新增了对PN(颗粒物数量)的排放规定。据测算,按照国六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的一氧化碳、碳氢、非甲烷总烃和氮氧化物排放将比国五阶段降低50%左右,颗粒物排放降低40%左右;对于重型柴油车,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将比国五阶段降低60%以上。我市空气质量出现轻度污染的主要原因是臭氧浓度超标,而臭氧污染在交通污染的贡献值中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是其中之一,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有利于进一步控制污染物排放,减少空气污染。
三、国六排放标准是什么?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和《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
四、通告实施时间是什么?
通告明确2021年1月1日起全市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标准,2021年7月1日起,全市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标准。
五、轻型汽车是指哪些车型?
根据《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轻型汽车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和N1类车辆。其中:
M1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汽车。
M2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座,且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5000kg载客汽车。
N1类车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汽车。
六、消费者在购买新车环节应注意哪些问题?
消费者在购买新车时,须仔细核对购车的随车清单,查验“清单”上注明的机动车排放标准。另外,消费者还可以通过机动车环保网(www.vecc-mep.org.cn)查询国家环保达标车型目录,确认购买的车型在“国Ⅵ”排放标准车型目录之中。否则,将无法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手续。
七、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环节应注意哪些问题?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13号)通知要求执行,国家明确要求淘汰的黄标车等车辆禁止转入。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过户登记的时候,需确认该车的尾气达标排放且车辆不属于“黄标车”(黄标车是指排放水平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方能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此外,根据《关于对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要求:“从2019年8月1日起,三环路(不含)以内所有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以汽油为燃料,排放标准为国Ⅰ的汽车通行”。根据《关于对部分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要求:“从2018年7月1日起,三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全天禁止国Ⅳ(国Ⅳ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载货汽车通行”。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排放标准为国Ⅰ的汽油车和国Ⅲ柴油货车的时候注意市区限制通行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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