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起草过程
我省是国家首个生态文明实验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的重要实践地。落实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三合一”方案)对于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服务于建设 “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上台阶。为从源头抓好制度建设才能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安全生产,推动生态进步,真正做到依法、高效、有序、精准监管。根据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管理系列改革精神,结合我省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要求,更好优化矿产资源配置,促进矿山安全生产,推动矿区生态修复,在试行大纲的基础上,根据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吸收实践中好的经验做法,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实施新的“三合一”方案编写提纲,确保新编“三合一”方案与储量报告衔接有序,场地布局科学合理,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措施可细化实施、可量化监管。
本次重新修订“三合一”方案编制大纲的修订和印发,为增强可操作性,几易其稿,今年6月份, 第一轮征求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省地矿局等地勘单位主管局,央属地勘单位,以及冶金、建材煤炭设计单位的意见。今年8月,第二轮征求省工信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应急厅、省林业局等省直相关单位意见。第三轮,组织征求相关专家意见。在此基础上,经研究后,印发新“三合一”方案编制大纲及说明。
二、主要内容
新“三合一”方案,分为前言部分,和内容四章。
(一)前言部分。包括任务来源及编制目的、编制工作概况、方案适用年限、有关人员联系方式和编制依据。其中,有关人员联系方式包括编制人员、矿山管理及地质测量人员;编制依据包括批准文件或合法证明文件、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
(二)第一章矿山基本情况。包括矿区位置及交通情况、拟申请矿区范围、地质勘查情况及矿山开采现状、自然地理及当地经济概况、区域环境条件、矿区土地利用现状及权属状况、矿区决体概况、矿区地质特征、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对地质报告的评述,其中,对拟申请的矿区范围,详细明确了矿区划定原则。
(三)第二章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要求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应实施科学及序开采,对矿区周边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实现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建设绿色、和谐矿区。包括开采范围、开采方式及采矿权方法,产品方案、建设规模及服务年限,开拓运输方案,设计利用资源量及可采储量,矿山总平面布置,选矿,综合利用、综合回收,防治水方案。
(四)第三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包括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执行情况,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矿山开发对敏感目标的影响,土地损毁分析与预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监测方案,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程部署,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五)第四章结论与建议。包括开发利用方案结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方案结论,意见与建议、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等。大纲还明确了附件、附图的相关要求。
三、主要特点
新“三合一”方案编制大纲,结合福建省情,特点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新《编制大纲》要求填报完善“三合一方案”编制人员及矿山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配合后继编制人员及矿山管理人员“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加强了监管。
(二)新《编制大纲》能明确原则上生产生活设施应布设在矿区范围内,提高节约集约程度。
(三)新《编制大纲》要求砂石料矿山,在确定开采范围时,原则上应对整座山体按等高线夷平式开采,不得在一个山体上形成三面(含)以上终了边坡。
(四)新《编制大纲》明确建设绿色矿山相关要求,包括开采回采率、回收率及综合收回率的要求,以及开采开发全过程各个环节,对绿色矿山建设的要求都落实在具体章节中。
(五)新《编制大纲》,与最新《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2020)衔接,固体矿产的保有资源储量、设计利用资源储量及可采储量要求按新分类标准计算。
(六)新《编制大纲》明确矿山开发利用方案中,要求明确设计损失的种类、产生的原因及资源储量类型,利于评审分析矿山开采确定设计损失的合理性以及后续采矿权出让收益的计算。
(七)新《编制大纲》对推断资源量的可信度系数作出了更明确的规定,减少编制单位对可信度系数确定过大的自由裁量权。
(八)新《编制大纲》,增加了“矿山开发对敏感目标的影响”章节,要求《三合一方案》对矿区范围及周边生态红线、生态公益林、永久基本农田及水源地保护区等敏感目标的影响情况要分析清楚,并采取相应的防护及处置措施。
(九)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大纲要求,新《编制大纲》中,增加了“矿产品需求现状与预测”章节。
(十)新《编制大纲》,明确了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程部署以及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为矿山落实各年度应计提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提供了较为可靠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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