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统筹部署要求,为了加快推进永泰县教育基础设施工程——同安中学体育馆建设项目,提高教学质量,拟对同安中学用地范围进行优化调整,现已通过专家审查并修改完善。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详情可查阅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ytx.fuzhou.gov.cn)和我局公示栏上,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30日。
在公示期限内,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和电子邮件方式对规划提出意见与建议。来信邮寄地址:永泰县城峰镇万冠双子星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多规办,邮政编码:350700,邮箱:ytxgh2019@163.com,联系电话:13559194603。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公示稿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