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家政服务业补短板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7-02-23 00:00 浏览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家政服务业是惠民生、扩就业和促消费的一项重要工作。当前,我县家政服务业存在企业主体规模小、从业人员技能水平低、市场秩序不规范和行业自律性差等短板,不能满足日益提升的群众需求。为鼓励和支持我县家政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永泰县家政服务业补短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7日


 

永泰县家政服务业补短板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政策扶持与规范管理相结合、满足生活需求与调整产业结构相结合、促进就业与维护权益相结合,进一步完善扶持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推动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发展的家庭服务市场和经营机构,加快家庭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规范家庭服务业市场秩序。争取到2020年,培育家政服务品牌,形成l~2个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

二、2017年工作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开展家政服务业调研,掌握当地家政服务业企业(个体户)数量、从业人员数量、营业规模等情况,摸清短板。

第二、三季度:制定出台家政服务业补短板政策措施,启动家政服务业补短板工作。

第四季度:总结补短板工作成效,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培育家政服务龙头示范企业。各有关单位要对现有社会上零散的中介机构和家政服务小微企业(个体户)进行整合,形成有竞争力的知名家政服务品牌,培育1-3家政服务示范企业,政府在资金和政策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指导企业制定发展规划,做到合理布局、有序布点,有步骤地实行员工制管理,逐步推行家政服务标准化连锁经营,做到统一形象标识、商标字号、经营模式和管理制度等,完善质量监控体系,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和服务水平,打造家政服务品牌工程。对通过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家政服务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吸收农村贫困户进入家政服务企业的,按照每新增农村贫困户1人给予300元的引导奖励,引导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人社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妇联

(二)创建示范性家政服务站。根据省创建示范性家政服务站活动方案要求,引导、支持家政服务企业在有条件的街道、社区按照标准创建示范性家政服务站。试点推进家政服务入驻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设立示范性家政服务站。通过示范性家政服务站,逐步推行“准员工制”管理模式,明确雇主、家政企业和家政员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法律关系,引导家政企业对从业人员在身份验证、体检、签约、购买商业保险、上岗培训和服务回访等方面进行管理,“代收代支”从业人员服务费,推动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完善家政服务网络的布局,形成便捷、规范的家庭服务体系。2017年全县争取创建3-5个示范性家政服务站。对通过示范性家政服务站创建标准验收的,每个家政服务站给予1万元的奖励。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局、妇联

(三)促进家政服务业线上线下融合。通过加快推进家政服务业线上线下融合创新发展,要形成一个能够满足居民家政服务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本地家政服务平台。支持家政服务业依托已有电商平台或建立自有服务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服务,不断提高电子商务应用水平。鼓励发展集聚家庭服务作用的信息平台,通过平台推动企业及加盟企业的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加大投入,支持公益信息平台的升级改造和运营保障,推进公益平台与“千户百强”、“十强百家”家庭服务企业对接,通过公益平台提升家政企业线上线下融合的业务能力。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财政局、妇联、电商办

(四)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教育局、人社局、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应以职业化、专业化为培养目标,依托所属职业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多类别、有层次地对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进行系统教育和培训。要整合各方资源,逐步建立实用技术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的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发挥现社会力量在家政服务工作中的作用,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公益性的岗前培训工作。支持家政服务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委托有资质的培训学校分批次对从业人员和家庭服务企业经营者进行家政互联网+应用培训,不断提高家庭服务行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促进家政服务业职业化发展。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商务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

(五)提高家政服务标准化水平。加大对已出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我省地方标准的宣传力度,积极探索指导督促企业执行标准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扩大标准的影响面;推荐基础较好、积极性高的企业开展家政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工作,引导企业提高标准应用水平、经营管理水平、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以及服务品质。开展我县家政服务机构登记划分及评定工作,不断提高行业标准化建设水平。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妇联

(六)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大力开展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家政服务企业诚信经营教育和家庭守信教育,形成供需各方相互依赖、安全可靠的市场环境。鼓励我县家政企业将员工个人身份、健康、培训等相关信息录入福建省家政诚信服务管理平台。推广家政诚信服务卡的应用,引导消费者通过家政诚信服务卡了解家政员相关信息,并对家政从业人员服务作出评价,不断推进家庭服务诚信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妇联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协调机制。建立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和情况交流机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商务局、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地税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人行永泰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大扶持力度。县有关部门要将家政服务业作为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支持重点,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县有关单位用于社会事业和民生工程的资金要将发展家政服务业纳入扶持范围。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已明确的扶持家政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就业扶持政策。引导银行业机构有效对接家政服务业的融资需求,创新金融产品,进一步增加有效信贷投放。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推行家政服务机构职业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家政服务保险产品,防范和化解风险。针对家政服务机构为从业人员购买家政服务保险产品的,由财政按照一定比例给予保费补贴。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社局、地税局、人行永泰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基础工作。引导建立和完善家庭服务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在服务、协调、维权、规范和指导行业发展方面的作用,不断提升行业协会服务能力。对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配合政府部门工作等方面表现较为突出的行业商协会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财政局、商务局、总工会、妇联

(四)营造良好氛围。相关部门要及时主动发布工作信息,准确解读政策措施。新闻宣传部门积极引导舆论,加大正面宣传,组织各类媒体利用现有栏目或开设专栏,加大对家政服务业补短板工作的报道,形成政府支持、媒体关注、企业积极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促进全县家政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人社局、广电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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