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县农机安全生产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永泰县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
永泰县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推进我县“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2020年在全县继续组织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为目标,以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乡(镇)、村、户为载体,深化“平安农机”活动创建,着力构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水平,推动我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目标任务
根据创建要求,2020年全县要创建60个“平安农机”示范村,创建塘前乡、葛岭镇、清凉镇、梧桐镇、同安镇、大洋镇、嵩口镇、岭路乡等9个“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全县“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村、户的比例均达到40%以上,10月底前建成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对未开展创建的其他乡(镇)农机安全监理,实现日常监管常态化。通过示范创建,达到以下目标:
(一)农机安全生产政府重视和社会关注程度不断提高,部门配合密切,工作机制健全;
(二)农机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更加落实,应急体系更加健全,安全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三)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装备水平和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更加健全,农机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操作技能普遍提高,农机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显著减少,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安全生产基础更加扎实;
(五)为民服务理念进一步增强,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农机安全监管水平和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均达到86%以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事故万台死亡率控制在3.0以下,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机制,严格考核。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生产防控监管网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将纳入县政府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六个一”宣传活动,实现“七进”目标:即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农机合作社”“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结合农时、节假日、农机化教育培训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普及农机法律法规知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各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县应急管理局要积极发挥综合监管职能,周密安排,将农机安全列入综合性安全生产工作内容之一;会同相关安全监管部门,督促各乡镇政府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农机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切实建立“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长效机制。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开展全县创建“平安农机”工作,对创建单位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验收;制订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健全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和提供创建“平安农机”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机制;业务办理和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经常化,着重做好“三夏”“三秋”等农忙季节的安全检查和宣传工作,每年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2次以上的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协调“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有关事宜。
县公安局与县农业农村局通力协作,严厉查处和打击拖拉机无牌无证、非法拼装、人货混装、非法载人载客等不法行为;定期派员与农机部门开展联合路检路查和农机专项整治工作;定期向农机部门通报农机道路违法和交通事故情况;帮助解决农机安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参与“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县交通运输局与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做好改装拖拉机的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全县拖拉机等车辆的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农机部门开展查处农业机械在道路上的违法超载行为等专项整治活动;做好创建“平安农机”的配合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农机整机和配件经营的监管力度,会同县农机管理部门定期开展农机维修质量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修订)有关精神,做好全县农业机械维修和配件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适时查处农机维修和经营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县融媒体中心要以“生命至上,安全出行”为主题,突出宣传创建“平安农机”的重要意义;宣传报道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及时宣传创建“平安农机”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及做法,大力弘扬正气;播出公益性农机安全广告和温馨提示语;加大宣传力度,为创建“平安农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县教育局要在中小学开设农机安全知识讲座,让学生自觉不搭乘拖拉机、攀爬拖拉机,并让学生劝告家长,不开违法、违规或报废的拖拉机,从小培育学生养成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好习惯;充分利用学校的宣传橱窗、板报等,设立农机安全宣传专栏,宣传好农机安全知识。
各乡镇政府要充分发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的积极作用,成立相应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建立和完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职责、制度;摸清辖区内农机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做到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底数清、情况明,并建立好相关基础台账,切实抓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大力开展“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村创建活动,指导各行政村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四)总结评析,研究对策。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及乡镇政府,定期举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联席会议,通报农机事故的起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及事故成因,研究农机事故预防措施,寻求事故预防对策。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提升我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县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及乡镇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县政府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成功。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指定专人经办,于9月3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相关文件材料(活动开展方案、总结、简报、图片、影像资料等)报送至永泰县农业机械中心办公室。
邮箱:ytnjz535@163.com
联系电话:24833202
联系人:卢婉妹
附件:
1.永泰县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
2.永泰县“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任务分解表
3.福州市“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考核审查情况表
附件1
永泰县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邱小文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汪文波 县政府办分管领导
黄玉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飞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温加新 县农业机械中心主任
成 员:刘 斌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晓磊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林冬儿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林明生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凌爱烽 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林 秋 葛岭镇人大主席
蔡 东 梧桐镇综治副书记
陈 国 嵩口镇副镇长
温嘉艳 岭路乡统战委员
张仁江 同安镇副镇长
许武华 大洋镇副镇长
吴春明 清凉镇副镇长
佘灼儿 塘前乡副乡长
刘宏步 盖洋乡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机械中心,温加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创建日常工作。
附件2
永泰县“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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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项目 |
核查内容 |
计划开展 时间 |
牵头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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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组织领导 |
1.政府成立农机、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促进农机安全生产的政府文件,为创建工作的持续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 |
7月份 |
县政府办、示范乡镇(塘前、清凉、葛岭、梧桐、同安、岭路、盖洋、大洋、嵩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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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保障农机安全投入,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国务院规定免征的农机安全监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和创建“平安农机”工作持续开展。 |
9月底 |
县政府办、示范乡镇(塘前、清凉、葛岭、梧桐、同安、岭路、盖洋、大洋、嵩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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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县、乡两级政府积极协调农机、安全监管、公安、交通、教育以及乡、村等各方面管理资源,确保乡、村创建“平安农机”工作扎实开展。 |
9月底 |
县政府办、示范乡镇(塘前、清凉、葛岭、梧桐、同安、岭路、盖洋、大洋、嵩口)、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局、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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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府将农机安全列入当地安全生产总体规划,把农机安全生产和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
9月底 |
县政府办、示范乡镇、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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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乡(镇)、村设有农机安全监理员和农机安全协管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目标管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健全 |
9月底 |
示范乡镇(塘前、清凉、葛岭、梧桐、同安、岭路、盖洋、大洋、嵩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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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部门协作 |
6.农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具体创建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创建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检查。 |
9月底 |
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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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农机、公安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农机部门定期向公安部门通报拖拉机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证发放等情况,公安部门定期向农机部门通报农机道路交通违法和事故情况,信息共享。 |
9月底 |
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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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立农机、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大农机道路安全管理,共同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
9月底 |
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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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安全管理 |
9.严格依法进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档案内容齐全规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 |
9月底 |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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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严格按照规定开展驾驶人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统一培训教材,具备培训条件,落实扶持政策,教学人员持证上岗。 |
9月底 |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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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严格依法进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件的申领、考试、发证和换证等工作,档案内容齐全规范。 |
9月底 |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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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严格依法加强维修行业管理,积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农机维修人员持证上岗。 |
9月底 |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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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建立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公开事故报告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农机事故档案。 |
9月底 |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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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宣传教育 |
14.印制农机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制作农机安全宣传展板和教育警示片。在业务大厅和农机考试、检验场地设置农机安全宣传专栏。 |
9月底 |
县农业农村局、示范乡镇(塘前、清凉、葛岭、梧桐、同安、岭路、盖洋、大洋、嵩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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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开展以“六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墙上有标语、路口有警示、手中有资料、报上有文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增强安全意识。 |
9月底 |
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广播电视台、县教育局、示范乡镇(塘前、清凉、葛岭、梧桐、同安、岭路、盖洋、大洋、嵩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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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结合农时、节假日、农机化教育培训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普及农机法律法规知识。 |
9月底 |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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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利用“互联网+”创新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模式,丰富宣传教育内容,提升农机手安全素质。 |
9月底 |
县农业农村局、县广播电视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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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执法检查 |
18.结合农机使用特点,开展农机、公安联合执法,加强农机道路安全检查,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和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
9月底 |
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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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在春耕、“三夏”“双抢”“三秋”等重要农时季节,深入农田、场院依法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活动,纠正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作业行为以及无牌行驶、未检验使用、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 |
9月底 |
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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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
9月底 |
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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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规范建设 |
21.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稳定,经费保障正常,安全生产制度健全,监理装备良好,符合《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装备建设标准》,行业标识使用规范。 |
9月底 |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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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积极参加岗位知识和技能培训,农机考试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持证上岗。 |
9月底 |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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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公开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免征收费项目、办事人员和办事结果。公布农机行政许可、安全检查、事故责任认定等权力清单。 |
9月底 |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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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创建成效 |
2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和驾驶人持证率均达到86%以上。 |
9月底 |
县农业农村局、示范乡镇(塘前、清凉、葛岭、梧桐、同安、岭路、盖洋、大洋、嵩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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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事故万台死亡率控制在3.0以下,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
9月底 |
县农业农村局、示范乡镇(塘前、清凉、葛岭、梧桐、同安、岭路、盖洋、大洋、嵩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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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示范县辖区内示范乡(镇)比例和示范乡(镇)辖区内示范村比例均达到40%。 |
9月底 |
县农业农村局、示范乡镇(塘前、清凉、葛岭、梧桐、同安、岭路、盖洋、大洋、嵩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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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农机事故月报和统计分析按时报送,数据真实。农机无牌行驶、驾驶人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现象呈下降趋势。 |
9月底 |
县农业农村局、示范乡镇(塘前、清凉、葛岭、梧桐、同安、岭路、盖洋、大洋、嵩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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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否决条件 |
否决条件核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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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近3年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道路外农机事故。 |
9月底 |
县农业农村局、示范乡镇(塘前、清凉、葛岭、梧桐、同安、岭路、盖洋、大洋、嵩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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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发生农机安全生产严重的违法、违规案件。 |
9月底 |
县农业农村局、示范乡镇(塘前、清凉、葛岭、梧桐、同安、岭路、盖洋、大洋、嵩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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