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稳生产稳用工的通知
来源:永泰县 时间:2021-01-18 17:14 浏览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动员辖区企业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或少减产,支持企业开足马力,最大限度把员工留在企业留在永泰过年,避免春节后可能出现的企业招工难用工难、员工返岗难等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发放节日补贴

1月20日至228日期间,留过年的规上工业企业、在建重点项目的省外务工人员以下简称省外务工人员,给予每人节日补贴500元由企业统一向主管部门申请,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负责。

二、免费游永泰

春节期间留上述省外务工人员228日前,可免费游览永泰县九个景区乾景·云湖溪谷森林生态旅游区、青云山白马峡谷、青云山云天石廊、青云山水帘宫、天门山、百漈沟、幸福庄园、千江月休闲农场、姬岩等)。由主管部门收集省外务工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经县数投公司录入系统后,即实现免费刷脸入园。所需费用经文体旅游局及数投公司审核后,由县财政据实拨付。

三、关心关爱困难职工

由县总工会走访慰问春节期间留樟过年省外困难务工人员人(给予一次性困难补助500具体慰问名单由主管部门审核提供

四、落实节假日加班工资政策

各企业应认真执行职工工资支付和休息休假的政策法规,对于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的职工,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根据职工意愿安排补休,合理安排春节期间留职工休息休假。县人社局应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及时化解劳资纠纷,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五、企业用电用气补贴

对在2021年2月1日-28日期间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用气用电补助,使用天然气给予每立方0.1元奖励,用电每千瓦时给予0.05元奖励;企业可以同时享受用气用电奖励,单家企业用气用电奖励最高金额合计不超过15万元,低于2000元的不予奖励。

六、新增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补助

我县规上工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福州市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招用新增员工(社保在福州市首次参保)和福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和就业困难人员(含城镇零就业家庭劳动力)每人1000元,技能人才(中级技能证书及以上)每人800元,普通工500元标准予以企业补贴,每家企业当年累计补助不超过20万元。所需资金从我县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七、新招收员工岗前培训补贴

我县各类企业(专营劳务派遣的企业除外),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新招录用人员开展简易岗前技能培训,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新增缴纳一个月以上失业保险费的,按每人200元标准一次性给予企业简易岗前技能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我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列支。

八、稳定生产奖励

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制造业、商贸服务业、电子信息、城市交通运输、建筑、农业生产等企业可享受《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稳生产用工的通知》(榕政办〔2021〕3号)奖补政策。企业应动员鼓励员工留樟过年,将政府奖补资金用于春节期间一线职工节假日加班工资和职工留樟过年节假日补贴。

县住建局、商务局要组建专门队伍,立即分组走访规上工业企业、在建重点项目,积极宣传市、县出台鼓励外来务工人员留樟过支持企业稳岗稳生产的措施,尽量动员省外务工人员留樟过要负责做好有意愿樟过的省外务工人员信息登记造册、审核上报等工作,并要求企业按最新的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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