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永泰县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3-2035年)实施意见》已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2023年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8日
永泰县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3-2035年)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以下简称《纲要》)、《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实施意见》(榕政综〔2022〕27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福州市气象局 永泰县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永泰“十四五”气象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落实落地,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握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努力构建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化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永泰现代化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坚强气象保障。
二、主要目标
聚焦落实《福州市气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建成科学合理的气象监测网、智能化的预报预警服务体系,气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到2035年,建成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和信息网络高效集约的气象业务体系,形成气象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健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建立和实施重大灾害性天气停工停课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制度。进一步发挥气象灾害预警的先导作用,完善“1262”城乡精细化气象预警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气象信息员作用,构建全覆盖的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推进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加强气象与应急、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水利、文旅等部门信息整合共享,推进道路安全、地质灾害、森林火险等联合预警和应急联动,提升气象防灾减灾精细化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教育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体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各乡(镇)
(二)健全立体气象监测站网。建设满足精准预报、精细服务需求的精密气象监测系统。推进老旧区域自动气象站的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气象监测站网布局。探索相控阵等新一代天气雷达观测技术应用,建设1部X波段双偏振相控阵雷达,提升多源监测数据融合和影响天气监测预警服务能力。联合建设旅游气象、农业气象等探测设施,提升区域气象资料应用能力。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文体旅游局,相关乡(镇)
(三)提升智慧气象服务精细水平。依托“气象精灵”综合服务业务平台,拓展完善“气象防灾减灾”、“旅游气象服务”等子系统,提升气象精细化服务水平,开展个性化、交互式、智慧型的智能气象服务。升级改造全县气象信息LED电子显示屏及支撑管理平台,强化县级应急广播体系系统对接,完善全县预警发布“一张网”,畅通预警靶向精准发布渠道,扩大公众接收气象信息的覆盖面。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文体旅游局、应急管理局、融媒体中心
(四)强化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开展精细到乡镇的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及区划,形成数字化、精细化气象灾害风险地图,以及各类风险点、隐患点及其致灾阈值清单、应急责任人预警服务对象清单。加强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构建基于网格预报和隐患点致灾阈值的气象风险靶向预警业务。实施国土空间规划、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各乡(镇)
(五)提升乡村振兴气象保障能力。推动文旅、农业等“+气象”行业领域引领示范,围绕茶叶、李梅、蔬菜水果等优势特色农业发展需求,发展智慧精准现代农业气象服务,强化农业气象新观测技术应用。积极探索乡村振兴气象服务示范点建设,强化气象指数保险、气候品质评估和农产品旅游采摘等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实现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全覆盖,提高数字气象为农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文体旅游局,相关乡(镇)
(六)加强生态旅游和气象景观预报能力建设。依托永泰气候生态旅游资源优势,不断拓展“中国天然氧吧”、“清新福建·气候福地”等气候生态品牌效应,开展永泰云顶、青云山、天门山、百漈沟等景区及旅游特色景点的云海(雾)、观星、日出、日落、花期、雾凇等气象景观预报研究,布设实景监测设备,强化旅游气象服务供给,研发趋利增值型旅游气象景观服务产品,助力文旅康养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财政局、文体旅游局,相关乡(镇)
(七)强化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综合监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弹药存储运输、空域使用、作业点建设、作业操作等重点安全领域规范化管理。融入福州市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体系建设,优化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布局,完成洑口山寨村等5个烟炉作业点建设,为防灾减灾、蓄水抗旱、净化空气、农业生产等提供保障。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相关乡(镇)
(八)强化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大气象科学研究投入,支持气象科研人才开展技术应用型研究,促进气象科研成果在永泰落地转化。鼓励科技人员参与福州市智慧气象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科研攻关,增强气象科研创新能力和活力。围绕数字气象、智慧城镇、乡村振兴等领域,联合科研院所、高校等探索建立科研合作、成果共享和转化应用机制。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发改局、人社局
(九)推进气象科普阵地拓展。推动“校园气象科普站”和“农村气象科普基地”建设,与已建成的气象科普基地形成气象科普矩阵,营造浓厚的气象科普宣传氛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气象科普宣传活动,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加强新技术新成果的普及推广和气象科普创作,不断推进气象科普社会化、专业化和品牌化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气象科普需求。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教育局、财政局、县科协、融媒体中心
四、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协调。加快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健全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合力推动永泰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各项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县气象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资源规划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各乡(镇)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永泰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查落实议定工作。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十一)强化资金保障。进一步完善与气象部门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切实加大对气象高质量发展项目及运行维持经费的投入力度。落实好气象部门干部职工享受同级地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并建立可持续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为气象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气象局
(十二)加强气象法治建设。深入推进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等气象领域法律法规实施。加强气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互联网+”监管能力建设,完善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等气象领域执法检查事项跨部门联合监管、联合执法检查机制,提高气象依法治理能力。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公安局、司法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局、应急管理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