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圣庙等7处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已经县政府2007年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请你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和管理。
附件:永泰县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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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圣庙等7处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已经县政府2007年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请你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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