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塘前乡大樟村(具体范围见附图),拟征收面积0.7078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福州永泰塘前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4月2日由塘前乡人民政府分别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屋等)及青苗等现状进行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清点确认有异议的,可以向塘前乡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张贴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二)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和村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并在县政府网站中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三)由塘前乡人民政府在项目范围内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补偿登记、补偿协议签订等征地补偿有关事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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