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3〕252号)文件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将在永泰县人民政府公共信息网(http://www.yongtai.gov.cn)公布,并报送永泰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城峰镇刘岐大桥安置房永祥苑1号楼三层,邮编:350700,电话:62288669)。
一、 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增强信息公开的效果,在抓巩固、抓提高、抓落实上下好功夫。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组织建设。
我局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增强主动公开、带头公开、领导公开、实施公开的意识,落实全方位、多层次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专门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配备工作人员等,进一步明确职责和工作分工。各机构各司其职,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工作有人管、具体工作有人抓、遇到问题有人协调、公开内容有人监督”的格局。
(二)及时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
按照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条例〉准备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我局提前完成了《永泰县环保员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永泰县环保员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方向。同时对目录进行了及时更新,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
(三)落实和制订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有效、顺利开展
我局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实施上配套设施和经费的保障。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和舍的投入的原则,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硬件设施和网络平台的建立。目前我局已经实现无纸化办公,并专门设置信息公开流程,从网络上实施信息公开的目标,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四)制定相关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制订并完善了《永泰县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永泰县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了本单位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责任制,明确各处室部门职责,全面理顺工作关系,建立健全预审制度,评议制度,考评追究制度,切实抓好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的三方面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分工有人管,落实有人干,监督有人查。
(五) 大力加强本局网站建设,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信息查询、监管动态、政策法规和上级文件等信息,增加了报表、培训教材下载等服务,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维护更新网站内容。
截至2013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7条,历年累计数17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要包括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环境保护、年度计划、总结;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以及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本局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为网站公开,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档案馆和图书馆。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没有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暂不收费,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管理,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少数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还认识不足,没有及时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提供相关公开文件,导致有些政府信息公开没能在《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开。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继续加强《条例》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
认真学习《条例》,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是我们作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作,没有对《条例》的正确把握和深刻理解,就做不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领悟文件实质。
(二)进一步办好局网站,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我局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要进一步加强建设,优化互动栏目,增强互动性,继续及时、正确公布政府信息,提高民众对我局网站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三)落实责任,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
严格做好月报上报制度,并督促各股室及时上报公开文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不出现泄密事件。
七、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与附表
见附表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3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条 17 17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条 17 17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条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条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0 0 2、网上申请数 条 0 0 3、信函申请数 条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条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条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件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元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件 0 0 行政复议数 件 0 0 行政诉讼数 件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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