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2593-3000-2018-00004 文号 樟安监〔2018〕4号
发布机构 永泰县安监局 生成日期 2018-01-28
标题 永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县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领域企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永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县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领域企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FZ12593-3000-2018-00004
文号 樟安监〔2018〕4号
发布机构 永泰县安监局
生成日期 2018-01-28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永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县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领域企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永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县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领域企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永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县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领域企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永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县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领域企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03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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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安监〔2018〕4号

 

 

永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县

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领域企业消防安全

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办、各有关企业:

现将《全县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领域企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8日    

 

 


全县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领域企业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17年以来,重大大灾事故时有发生,上半年发生了浙江台州“2.5”和江西南昌“2.25”两起重大火灾事故。进入11月份,北京市大兴区11月18日发生一起重大大灾事故,造成19人死亡;12月1日,天津市河西区又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死亡。为深刻吸取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提高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企业消防安全整体水平,确保全县消防安全稳定,根据中央、省、市、县领导指示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县安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3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企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安全生产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乡镇政府统一领导,单位全面负责”的工作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单位自查、乡镇政府督查,集中开展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企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切实有效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我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大力宣贯《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各乡镇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10月29日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各乡镇要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企业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二)扎实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企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各乡镇要认真总结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动员部署阶段和自查自改阶段的成效和不足,梳理自查自纠阶段暴露出来的问题,依法开展排查整治,督促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企业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三)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企业消防安全。全国、省“两会”及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各乡镇要及时发布防火警示通告,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企业火灾防控,开展节日消防安全检查,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确保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重要节日期间,各乡镇在烟花爆竹燃放区、加油站等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确保节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消防安全。

(四)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企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乡镇要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企业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宣传手册、户外媒体等宣传阵地高频次播出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消防安全法规、常识,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和逃生自救等防火应急知识,集中曝光典型事故。督促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灭初期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等四个能力。

三、工作方式

(一)企业自查。各乡镇要于2018年2月6日前组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企业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活动,要坚持企业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项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到位”。

(二)乡镇摸排,督促整改。各乡镇要组织开展辖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全面掌握辖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督促相关企业及时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乡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指示要求,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红线意识。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消防安全水平。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形成企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治理的强大舆论声势。

(三)及时工作信息报送。各乡镇、各有关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企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部署情况,请于2月8日前报县安监局(联系人:侯协锦、陈琳,电话:0591-62270237,传真:0591-24871575);2018年3月21日前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企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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