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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Z12593-3000-2018-00008 | 文号 | 樟安监〔2018〕8号 |
发布机构 | 永泰县安监局 | 生成日期 | 2018-02-23 |
标题 | 永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安监局关于深刻吸取江苏连云港“12·9”重大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永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安监局关于深刻吸取江苏连云港“12·9”重大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Z12593-3000-2018-00008 | ||
文号 | 樟安监〔2018〕8号 | ||
发布机构 | 永泰县安监局 | ||
生成日期 | 2018-02-23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永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安监局关于深刻吸取江苏连云港“12·9”重大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永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安监局关于深刻吸取江苏连云港“12·9”重大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福州一化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深刻吸取江苏连云港“12.9”重大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安监管三〔2018〕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请你们认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同时,全面组织开展爆炸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评估并认真填报排查摸底信息,及时汇总《涉及爆炸性化学品生产装置信息统计表》,于2018年3月5日前报送县安监局。联系人:侯协锦、陈琳,电话:62270237,传真:24871575,电子邮件:yongtaiaj@sina.com。
永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刻吸取
江苏连云港“12·9”重大爆炸事故教训
进一步强化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闽安监管三〔2018〕17号
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安监局,有关企业:
2017年12月9日,江苏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1人受伤。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江苏连云港“12·9”重大爆炸事故现场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各地要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集中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认真贯彻落实“12·9”重大爆炸事故现场会精神,查找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坚决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
二、开展爆炸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评估
各地要组织排查本地区涉及环氧化合物(如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环氧氯丙烷)、过氧化物(如双氧水、金属过氧化物、有机过氧化物)、偶氮化合物(偶氮二异丁腈)、硝基化合物(如硝基苯、二硝基苯、硝酸铵)等自身具有爆炸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情况,并统计建档。各县(市、区)安监局要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对照评估范围开展全面细致的排查摸底,汇总生产工艺、生产装置等信息,填写信息统计表(见附件),建立涉及爆炸性化学品生产装置台账,报送市安监局。各设区市安监局要认真审核企业上报的排查摸底信息,及时汇总《涉及爆炸性化学品生产装置信息统计表》,于2018年3月15日前报送省安监局三处(联系人:刘华,0591-87302131,电子邮件:fjajjgsc@126.com)。
各地要全面开展爆炸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安全评估,重点评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依法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工艺技术是否安全可靠,是否有正规设计,自动化控制是否按照规定设置并投用,从业人员是否长期现场操作,生产、储存场所是否满足安全防护距离要求,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是否完备等。各相关企业要对照评估内容开展安全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送属地安监部门。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评估工作的企业,要聘请高水平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要坚持边评边改,对评估发现的风险和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整治台账,制定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切实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
三、全面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已纳入对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巡查的重要内容,各地要认真梳理,对照确定的实施方案,扎实做好工作。要在全面摸清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基础上,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信息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形成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要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推动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要突出重点实施管控,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必须立查立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工、停用;要深入分析本地区安全设计诊断、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实施情况,继续开展安全设计诊断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回头看”,对改造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维护不到位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严管严控严查。同时,要继续大力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
四、认真做好冬季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一是相关企业要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冬季气温低,恶劣天气多,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近期,全国化工企业已连续发生5起较大及以上事故,教训深刻,部分企业赶工期、抢产量的愿望强烈,加之近期化工市场效益明显上扬,一旦放松思想、降低要求,极易发生事故。各相关企业要认真吸取有关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深入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日常安全管理。二是要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三阶段发现问题隐患的跟踪复查,确保整改、管控到位,严防整改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要督促企业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应急管理和宣传教育,提升防范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附件:涉及爆炸性化学品生产装置信息统计表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5日
附件
涉及爆炸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信息统计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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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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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概况 |
成立日期: |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
规模: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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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t/a) |
危险化学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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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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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原料(t/a) |
危险化学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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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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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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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装置 情况 |
序号 |
装置名称 |
原料 |
产品(含中间产品) |
爆炸性化学品 |
安全评价 单位 |
设计单位 |
验收日期 |
是否危险化工工艺 |
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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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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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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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填表人: 县(市、区)安监局审核人: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此表由企业填报,县(市、区)安监局审核,市安监局汇总上报。
2.规模: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确定并填写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3.生产工艺情况:填写企业的所有工艺,分装置填写。其中,涉及爆炸性化学品装置的单独注明。
4.装置名称:填写爆炸性化学品生产装置的全称。有多套装置的,按照序号逐套填写。
5.原料:填写单套爆炸性化学品生产装置加工制造产品所使用的化学品。
6.产品(含中间产品):填写单套爆炸性化学品生产装置加工制造出来的化学品,涉及中间产品的单独注明。
7.爆炸性化学品:填写爆炸性化学品的名称。如:硝基苯(硝基化合物)。
8.安全评价单位:对已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在役爆炸性化学品生产装置,填写安全现状评价机构的名称;对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新建爆炸性化学品生产装置,填写竣工验收评价机构的名称。
9.设计单位:填写对各爆炸性化学品生产装置进行设计的机构名称。
10.是否危险化工工艺:不构成填否;构成的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填写。
11.是否重大危险源(等级):不构成填否;构成的根据重大危险源相应等级填写。
12.此表不够可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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