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2593-3000-2019-00001 文号 樟安办〔2019〕2号
发布机构 永泰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9-01-30
标题 永泰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厦门市翔安区“12.22”道路窖井施工较大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永泰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厦门市翔安区“12.22”道路窖井施工较大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
索 引 号 FZ12593-3000-2019-00001
文号 樟安办〔2019〕2号
发布机构 永泰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9-01-30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永泰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厦门市翔安区“12.22”道路窖井施工较大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
内容概述 永泰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厦门市翔安区“12.22”道路窖井施工较大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厦门市翔安区“12.22”道路窖井施工较大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厦门市翔安区“12.22”道路窖井施工较大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03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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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厦门市翔安区“12.22”道路窖井施工较大事故情况的通报》(闽安委办〔2018〕1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有限空间安全事故防范工作,同时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永泰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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