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2102-3000-2024-00110 文号 樟发改审批〔2024〕120号
发布机构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4-12-17
标题 关于同意建设永泰县盖洋乡农业产业园基础配套以工代赈工程的复函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同意建设永泰县盖洋乡农业产业园基础配套以工代赈工程的复函
索 引 号 FZ12102-3000-2024-00110
文号 樟发改审批〔2024〕120号
发布机构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4-12-17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同意建设永泰县盖洋乡农业产业园基础配套以工代赈工程的复函
内容概述 关于同意建设永泰县盖洋乡农业产业园基础配套以工代赈工程的复函

关于同意建设永泰县盖洋乡农业产业园基础配套以工代赈工程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12-17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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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洋乡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审批盖洋乡农业产业园基础配套以工代赈工程的函》(盖政〔2024〕6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推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经研究,同意建设该项目,具体事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泰县盖洋乡农业产业园基础配套以工代赈工程(项目代码:2412-350125-04-01-391015

项目单位:盖洋乡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盖洋乡盖洋规划红线范围内。

、建设规模和内容

建设盖洋乡农业产业园基础配套工程,内容包括:园区三通一平16666m2,护坝1座(长50m、宽18m、高20m),园区道路全长约5km,配套给排水工程(管道全长约3.5km、管径为DN800)、配线电路等。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预计带动就业100人,发放劳务报酬共计270万元,占以工代赈补助资金的38.6%。

、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880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节能评估审查

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7.36吨标准煤。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及我省的实施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盖洋乡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其他要求

1、请你根据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2、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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