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05 00:00 | 来源: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樟政办〔2015〕94号)要求,我局认真编制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涵盖201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的公开政府信息,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内容。本年度报告在永泰县人民政府网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24832375,传真:0591-24854344,邮箱:ytfgj000@163.com。

一、概述

根据发展改革工作实际,结合樟政办〔2015〕94号文要求,我局认真总结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我局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樟政办〔2015〕38号)文件要求,有序推进永泰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及时梳理、清理办事和服务事项,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内部流程,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效率和质量得到提升。二是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深化项目网上审批系统,将办事事项入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三是推进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公开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每月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行政许可办理事项的目录、内容等情况,并报送县档案馆、图书馆以便查阅。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负责。我局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分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全面工作有人管、具体工作有人抓、遇到问题有人协调、公开内容有人监督”的工作机制。

(三)完善相关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完善《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工作制度及流程,进一步明确局各科室职责,理顺工作关系,落实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做到信息公开工作分工有人管、落实有人干、监督有人查。

(四)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一是依托永泰县人民政府网,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目录,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二是继续通过县有线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利用县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

(五)工作亮点和成效

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截至2015年底,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7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永泰县人民政府网、县图书馆及档案馆、单位政务公开栏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情况:2015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历年累计3件),主要受理方式为信函,涉及的主要内容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指定地块拟建设项目立项材料及其申报材料。

(二)办理情况:已答复3件、待答复0件。已答复中“部分公开”1件,“非本级机关政府信息”1件,“政府信息不存在”1件。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历年来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1件(历年累计1件)。被提起行政诉讼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认为我局未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向县法院提起诉讼,县法院经过审理,一审判决我局胜诉,即我局已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握不够到位,容易导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应对行政诉讼时比较被动。二是由于发展改革工作的特殊性,部分信息到底能否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把握不准等。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刻把握法律法规内容实质;学习上级、兄弟县、有关单位在信息公开办理和行政诉讼方面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二是加强与上级发展改革委、县政府法制办、信息公开办的沟通和协调,不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层次推进。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77

66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77

66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3

3

其中 :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3

3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

3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1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它类型答复数

2

2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收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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