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涵盖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公开政府信息,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度报告在永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ongtai.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永泰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城峰镇银场路98号;邮编:350700;联系电话:0591-24830211;电子邮箱:zcgabg@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条例》及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文件要求,紧密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服务等工作有序运行。
(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落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深化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加强组织协调,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助力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我局按照《条例》及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文件要求,依法公开工作职能信息;全面修订我局权责清单,完成权责清单修订工作,进一步明晰我局权责事项,促进规范履职。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
一是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樟政办〔2020〕39号)、《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榕公办〔2020〕15号)要求,深化我县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在福建省公安机关执法公开信息平台-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查询专栏向社会公示407份行政处罚决定。三是积极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自然人、法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2020年共向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行政许可信息34607条。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一是出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制定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形成2020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在永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和福州市公安公众服务网双随机专栏向社会公示。2020年,我局共开展双随机抽查25次,随机抽查市场主体38家,抽查结果均在永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和福州市公安公众服务网双随机专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及时将《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文件在“永泰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开,引导出租房屋居住人通过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申报暂住登记和办理居住证。及时将各类公安工作动态在微信、微博等平台公开,今年来累计发布微信150条、微博234条。
4.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发挥“永泰公安”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作用,积极转发相关政策解读,扩大传播范围,共计转发政策解读微信7条、微博8条。
5.不断优化政务服务。
(1)全面优化办事流程。为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加强综合办事信息公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根据市政府、省厅统一部署,对照省厅“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推动统一审批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促进“一网通办”“异地可办”,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发布审批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
(2)不断优化公安便民工作。不断推进“互联网+交通管理”服务,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通过公安交管“12123”平台,实现驾驶人考试预约、机动车选号、补换领驾驶证等车驾管业务网上办理。市民通过“福州交警”APP和交警微发布平台,可实现交通违法网上预约处理等业务办理。
(3)持续推进便民利民措施。切实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居住人员户口迁移,今年我县共办理非户籍在城市落户的类型迁移户口共145人。积极推行“抢人才”落户新政策,今年我县共办理高校毕业生落户7人。大力推广网上办户口模式,引导群众通过微信申办户籍业务,微信户籍业务272笔。简化居民身份证办理程序,实施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全县21个派出所户籍窗口均可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今年来省内异地受理办证2485张,省外异地受理办证284张。
(4)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积极配合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开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对人员、业务、窗口进行有效整合,统一设置“社会事务类”窗口,由前台工作人员对受理材料进行初审、核对,进而流转至后台审批。
6.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条例》。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规范我局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0年,我局在永泰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60余篇。其中主动公开文件5件,历年累计168件。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内容包括:政策规范、户政、交通管理、人事任免等全方位的内容,全文电子化达100%,为公众获取相关信息提供有效的服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情况
截止目前,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要求及时更新指南。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持续完善《永泰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等工作制度及流程,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做到专人专职专责,明确保密审查工作责任人,多措并举地持续推进规范信息公开审核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审核到位,使审批审查公开流程顺利进行。
(五)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依托永泰县人民政府网,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目录,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二是利用县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三是凭借单位的政务公开栏,做好公开信息工作。
(六)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我局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明确组内职责和分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各科室负责人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关,层层落实具体责任,形成“全面工作有人管、具体工作有人抓、遇到问题有人协调、公开内容有人监督”的工作机制。我局非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经费为0元。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3 |
0 |
3460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5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774 |
0 |
407 |
行政强制 |
5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5 |
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42 |
541875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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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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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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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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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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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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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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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对于政策研究还不够深入。在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中,部分信息到底能否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把握仍不准等。二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还不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意识和方式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深入学习,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做到吃透学透,将政策方针指向融合于日常信息公开工作中;二是加强本局内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将信息公开列入培训计划,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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