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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Z12113-3000-2022-00001 | 文号 | 樟国土调查办〔2022〕1号 |
发布机构 | 永泰县第三次全国国土 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永泰县统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2-02-09 |
标题 | 永泰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樟国土调查办﹝2022﹞1号 |
索 引 号 | FZ12113-3000-2022-00001 | ||
文号 | 樟国土调查办〔2022〕1号 | ||
发布机构 | 永泰县第三次全国国土 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永泰县统计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2-09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永泰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 ||
内容概述 | 樟国土调查办﹝2022﹞1号 |
(一)耕地11396.73公顷(17.10万亩),均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含800mm)和一年三熟制地区。其中水田10536.88公顷(15.81),占92.46%;水浇地84.57公顷(0.13万亩),占0.74%;旱地775.28公顷(1.16 万亩),占6.80%。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837.06公顷(2.76 万亩),占全县耕地的16.1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524.7公顷(3.79 万亩),占22.15%;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923.47公顷(5.89 万亩),占34.4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143.81公顷(3.22 万亩),占18.8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967.69公顷(1.45 万亩),占8.49%。
(二)种植园用地21911.16公顷(32.87 万亩)。其中果园15538.71公顷(23.31 万亩),占70.92%;茶园1025.74公顷(1.54 万亩),占4.68%;其他园地5346.71公顷(8.02 万亩),占24.40%。
(三)林地173685.64公顷(260.53 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44828.2公顷(217.24 万亩),占83.39%;竹林地12653.9公顷(18.98 万亩),占7.29%;灌木林地77.86公顷(0.12 万亩),占0.04%;其他林地16125.68公顷(24.19 万亩),占9.28%。全市林地均分布在年降水量800mm(含800mm)以上地区。
(四)草地541.69公顷(0.81 万亩),均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562.76公顷(0.84 万亩)。均为内陆滩涂。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662.8公顷(8.49 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106.46公顷(1.66 万亩),占19.54%;村庄用地4273.56公顷(6.41 万亩),占75.47%;采矿用地192.86公顷(0.29 万亩),占3.4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89.92公顷(0.13 万亩),占1.59%。
(七)交通运输用地2513.23公顷(3.77 万亩)。其中,铁路用地86.79公顷(0.13 万亩),占3.45%;公路用地1583.07公顷(2.37 万亩)62.99%,占;农村道路843.06公顷(1.26 万亩),占33.54%;港口码头用地0.31公顷(0万亩),占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287.19公顷(6.43 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818.00公顷(4.23 万亩),占65.73%;水库水面862.36公顷(1.29 万亩),占20.11%;坑塘水面220.54公顷(0.33 万亩),占5.14%;沟渠258.43公顷(0.39 万亩),占6.03%;水工建筑用地127.86公顷(0.19 万亩),占2.98%。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注:以上数据中,万亩单位数字和百分比尾数汇总差异均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永泰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永泰县统计局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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