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永泰县国土资源局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本报告电子版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ongtai.gov.cn)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邮编:350700,联系电话:0591-24832267)。
一、概述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我局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樟政办〔2015〕38号)文件要求,有序推进永泰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深度清理,对审批流程和办结时限进行压缩再造,对“马上就办”事项进行梳理。二是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要求向社会主动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经财政部门批准的预、决算情况表,完善预算编制,增强政府财政资金的透明度。三是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在局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立了“征地信息”和“通知公告”等栏目,上传公开项目审批信息13条;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公开信息12条,其中矿业权审批和出让信息1条;年度合计信息产生收集总量(条)13条,实际发布13条。
(二)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我局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确定了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到位的工作机制。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实和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小组,制定保密审查工作制度,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落实公开责任。
(四)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一是依托永泰县人民政府网,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目录,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二是继续通过县有线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利用县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
(五)工作亮点和成效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程序,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向公众传递,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截至2015年底,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7条,历年累计45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本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5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除通过“永泰县政务信息网”(http://www.yongtai.gov.cn)和“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上公开外,同时还以新闻媒体发布、局门户网站查阅点资料查询和现场公示等多种方式同时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开设政策解读专栏,积极转载上级有关政策解读。本年度解读政策0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历年累计16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为市民提供的信息查询服务一律免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5件(历年累计7件),分别为:1、张云、张镜波诉其界竹口水电站及安置地用地审批;2、霞拔黄春新诉个人村民住宅审批违规。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今后将继续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把征地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来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工作的参与面,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二)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检查从严、监督从严,以检查信息内容完整性、内容规范性及内容更新及时性等方面情况为重点,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不断推进,不断有新突破。
(三)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和指导。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材料报送工作,有效提升工作水平。
(四)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工作实际,立足长远,积极完善制度,努力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征地领域项目信息采集、整理、审核、发布机制,使征地信息公开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七、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7 |
458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7 |
458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16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2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14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16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4 |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2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5 |
7 |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