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17:07 | 来源:永泰县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办公开办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结合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了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公开在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ongtai.gov.cn/)。如有疑问,请与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邮编:350700,联系电话:0591-24832267电子邮箱:ytxzrzyj2019@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按照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局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樟政办网传〔2021〕1号)、《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绩效指标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樟政办发明电〔2021100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梳理涉及我局政务公开事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 在永泰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0条,包含政府信息公开专栏14条、工作动态87条、公示公告30 条、权责清单1条、财政资金2条、提案办理9条、专题专栏6条、依申请公开33条、规划计划18条。

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创新公开方式和载体,及时推送资源规划工作动态、发布权威政府信息。微信公众号永泰自然资源和规划”共推送225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樟政办发明电〔2021〕79号)文件精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流程、期限、答复内容等,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

2021年,通过网页申请方式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3条,申请人均为自然人,按时答复率100%,予以公开数30件,不予公开数2件,无法提供数1件。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规划条件核实和土地检查核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总平面图、管线综合图、建筑景观设计方案的建筑方案图等方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同步做好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管理,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通过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政务公开监察系统统计、管理、监测政务信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严把信息审核关口,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格式规范、内容全面、数据准确、文字精炼。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配合县发改局、县大数据中心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在规定栏目发布规定信息,方便群众阅览、查询、获取相关信息。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规范“永泰自然资源和规划”公众号运营行为,严格执行《政务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新闻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不定期对发布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工作,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在系统内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增强相关人员主动公开意识、保密审查意识,提升电脑操作技能和水平。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办理。遵循依法、准确、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流程受理、办理、答复政府信息申请公开件,依法依规向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

三是规范政务新媒体运营情况。自觉对标“大美永泰 ”等专业新媒体,继续健全完善内容审核把关各项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美化编辑页面,提升政务新媒体格调。

四是规范政策解读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县政府部署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做到解读文件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创新解读形式,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图表等真实、准确、完整地传递政策精神,增强解读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3.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3

0

0

0

0

0

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0

0

0

0

0

0

3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提升。解读语言生硬晦涩、解读形式单一固定,缺乏生动性、趣味性,解读效果有待巩固。

二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在思想上,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缺乏主动公开意识。在行动上,部分人员操作技能不熟练,公开的信息和所在栏目不匹配。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政策解读工作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使用深入浅出的语言和丰富多彩的形式,让群众能接受、广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二是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在全系统组织干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规定,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清单,明确责任科室,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高效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