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8 18:53 | 来源:永泰县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办公开办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结合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了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公开在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ongtai.gov.cn/),纸质版报送于县档案馆和县图书馆,欢迎查阅。如有疑问,请联系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邮编:350700,联系电话:0591-24832267电子邮箱:ytxzrzyj2019@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按照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逐一对照永泰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梳理涉及我局政务公开事项,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资源规划管理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的数量。2023在永泰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29

2.主动公开的主要类别。2023年主要公开“政府信息公开”15条、政务公开重点工作2条、“工作动态”44条、公示公告24条、规划计划16提案办理28条;“专题专栏”3条;“依申请公开”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数量。2023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条,2022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1条。

2.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2023年通过网络申请方式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条,申请人均为自然人,按时答复率100%。答复件中,“予以公开”数4条,“不予公开”数1条。2022年结转的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网络申请,已按时办结,答复属于“予以公开”。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项目规划总平面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方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全面落实保密审查责任,严格执行《新闻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组织工作人员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填报《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逐级落实保密审查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安排工作人员配合县发改局、县大数据中心共同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在相关栏目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公告等,展示资源规划工作风采,方便群众知悉、查询、使用相关信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配齐配足人员,确保人员变动时能立即做好交接,确保工作不断档。

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安排工作人员向各个业务科室传达最新工作精神和指示,指导并协助其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应公开、尽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9.1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专业能力不够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属兼职,没有全面系统地学习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理论知识,属于“摸着石头过河”,在工作上存在一定的短板。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工作水平和业务素养。安排工作人员在外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培训课程,在内主动做到“传帮带”,指导相关业务科室及时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共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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