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本局编制了永泰县教育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ongtai.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泰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上马路27号;邮编:350700;电话:24832398;传真:24832398;电子邮箱:ytxjyj2014@163.com)
一、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和完成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持续强化权力监督运行;持续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主动结合实际,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确保能迅速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及时在网站发布公告和办事指南,力争做到家喻户晓,方便群众办事。持续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在政务网公告栏及时刊登采购、工程招投标、公房招租等方面信息;持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切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调整充实了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县教育局局长陈维强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挂靠在县教育局办公室,并明确经办人员和保密审查人,统筹指导审查政府公开信息工作。
(三)认真按照《永泰县教育局信息工作制度》和《永泰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工作制度》及《永泰县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永泰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永泰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文件要求,多次召开局务会议听取政府公开信息与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及时予以指导和协调解决,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有专人承办,有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展开,进一步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截至2014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四)继续规范建设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继续通过县有线电视等媒体和县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等公开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4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历年累计51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永泰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永泰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我局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教育发展规划,教育统计信息,教育局办事指南,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和教育局重要工作等七大类做好文件上传、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三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一是及时向县档案馆、县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优先选用信息化手段,通过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进行发布,同时通过永泰教育网“公告栏”、“教育动态”、“政务公开”等栏目发布;三是开通电话、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实行人工答复。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4年度未接到群众有关公开信息申请,历年累计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本单位共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0元,收费减免0元,历年累计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个别同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认识理解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把握不到位的问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贯彻执行和监管力度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等。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举办研讨活动,组织人员学习借鉴政府其他部门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3.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特别是进一步简化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便于查找。
4.结合政风行风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4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52 |
513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52 |
513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 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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