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永泰县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ongtai.gov.cn )。如有疑问请与永泰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87号南城办公区13楼,邮编:350700;电话:0591-24832398,传真:0591-24853600;电子邮箱:ytxjy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深入学习领会《条例》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教育实际,持续推进、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34条。
(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文件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业务分工,将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抓好政务公开推进工作。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我局全面梳理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按要求更新、完善、公开权责清单,并依法公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等信息。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
根据市、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成立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10级35条。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1)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面公开招生信息。对中小幼不同学段的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各学校、幼儿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办法、学校布局调整等一系列的信息全面予以公开。2020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报名条件、2020年教育事业计划、2020年各类先进表彰等信息34条,在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开信息10条。截至目前,没有收集到有关教育方面的舆情信息。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将涉及本单位的预算工作、决算工作和三公经费开支情况通过永泰县政府门户网站的“财政资金”专栏公开,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开任务。截至目前,我局完成2018-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2018-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和“三公经费”开支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等公开工作。
4.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我局积极转载上级政策解读文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我局通过12345平台受理诉求件725件,主要涉及小孩入学、学校建设与教师队伍管理等方面,及时回复率为100%,及时查阅率为100%,总体满意度96.7%。同时,认真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积极主动公开办理情况,今年以来共公开办理结果15件。
5.不断优化政务服务
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推进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实现事项名称、事项类型、法律依据、基本信息编码“五级十五同”,并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与市里对接,同步修改变更相应事项清单31条,并及时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目前审批服务事项与网上办事大厅基本目录绑定率100%,达到目标任务。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截至12月,已在县政府网站“双随机”公开栏上公开33篇,在“信用福州”中发布信用承诺公示1068份,动态信息58篇。
6.做好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加强联防联控,织牢织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将校园纳入属地疫情防控网格体系,建立学校、定点医院、疾控机构、属地乡镇联动机制,学校与定点医院建立“一对一”协作机制和“绿色通道”,由定点医院派出专业人员予以支持,学校接受县卫健局的监督和县疾控中心的技术指导。与属地乡镇应急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报告有关疫情防控情况。
7.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条例》
(1) 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实施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明确工作要求、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等。
(2)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指定1名兼职人员负责信息发布、信息更新工作,切实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统一格式,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同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内部办理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0年,我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34条,历年累计952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有开展活动、规划计划、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财政资金、考核表彰等。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继续加强公开属性源头控制。要求局属各科(室、中心)拟稿人明确公文处理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三种公开属性,并落实到位,对拟公开上网发布的政府信息,也应认真履行审查核定责任,防止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脱节。
(五)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永泰县人民政府网,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目录,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栏”和“部门动态”“双随机一公开”“公告公示”等栏目,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利用局政务公开栏公开相关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基层平台得到全面强化。利用县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等公开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永泰教育”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信息,提高教育影响力。
(六)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信息更新工作,切实保证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 |
5 |
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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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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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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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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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无配备专职人员,一定程度上影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果;全县教育系统干部对政务公开的理解、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增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今后,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办法》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永泰教育实际,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推进全县教育系统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合理规划专栏,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推动公开,加大社会公众关切的招生考试改革、重大项目建设、教师招考评聘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为社会公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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