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永泰县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指标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ongt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泰县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机关32号,邮编:350700,电话:0591—24831564)。
一、概述
《条例》颁布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
1、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
2、认真按要求编制《永泰县旅游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永泰县旅游局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网站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
3、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等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信息数:2010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数24条。
(二)公开信息分类: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依据有关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公开后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均属于政务公开范围。本部门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范围,详见《永泰县旅游局信息公开目录》,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
(三)公开主要内容:2010年度主动公开信息24条,
(四)公开主要形式:通过网站、公开栏、宣传栏等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0年度未接到群众有关公开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2010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全年无因申请产生的收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虽然已按上级要求及时、规范公开各类信息,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可公开信息量不多,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影响工作开展,信息发布内容归类不准确等。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督促工作人员及时、严格按规范公开信息,加强工作人员网络操作技术学习,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科学分类。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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