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林业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10 00:00 | 来源:永泰县林业局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永泰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领取。本报告公布在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yongtai.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泰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安华商贸城南楼三层:邮编:350700;电话:0591-24832163;传真:0591-24871680)。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永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增强信息公开的效果,在抓巩固、抓提高、抓落实上下好功夫。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工作组织、机构、人员及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邓新建主任科员担任,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政务公开工作。把工作具体分工落实到各责任人,明确责任主体,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因我单位非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工作经费为0元。

(二)规范管理,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一是严格按照《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使群众及时了解我局办事流程和工作动态。二是对于县财政规定的项目建设、世行林采伐等都依法依规实行公开招投标,全部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对于“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在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公示平台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完善公开制度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对于局挂号发文的文件要求各业务科室认真填写《永泰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经领导审批后在政务公开平台公开,做到应公开的都予以公开,涉密的不予公开。二是完善制定了《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涉密和非涉密存储介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计算机保密管理、信息发布、网络使用、文件信息存储介质等方面,在保密范围、保密事项、组织管理等都做了具体规定,从制度上保障保密工作务实、高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防范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既保证办公系统正常运行,又不发生失泄密事件。三是制定文件查阅制度。对于未公开信息,因工作需要,确需查阅的,查阅人应填写《文件查阅审批单》,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一是继续规范建设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二是继续通过县有线电视等媒体和县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等公开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

(五)主要亮点和成效

加强公开服务。一是加大民生项目公开,保障维护林农权益。开展商品林赎买工作,将商品赎买的政策信息及时传达给林农,对有意愿赎买的林农业主,协助其做好商品林赎买。开展林下经济工作,及时把每年的省、市、县林下经济项目申报分发到各乡镇,鼓励并指导林农发展林下经济,对于符合标准经验收合格给予补助,推动我县林下经济发展。二是及时公开行政事业型收费、政府性基金,让群众享有知情权、监督权。清理行政事业型收费,减轻林农负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类别

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0 条,历年累计1129条。其中: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20条,占12.5%;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11条,占6.87%;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43条,占26.87%;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5条,占3.1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23条,占14.37%;财政预算决算4条,占2.5%;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21条,占13.12%;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4条,占2.5%;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12条,占7.5%;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检查 、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情况7条,占4.37%;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4条,占2.5%;其他信息6条,占2.5%。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监督 、行政裁决等131 条,办事指南20 条,部门动态32条。依申请公开的信息1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主要是通过三种形式。一是互联网。可通过登陆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查阅。二是两馆查阅场所。三是局政务公开栏。

(三)政策解读及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局成立政策解读小组,由局领导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以上的干部职工组成,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并积极配合县委宣传部、新闻媒体等做好工作信息发布,引导舆论推动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度收到群众有关公开信息申请1件,历年累计1件,主要通过当面受理。均已按时办结,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共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收费0元,收费减免0元,历年累计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载体、健全配套制度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待充分发挥作用。二是机构和队伍建设需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开展相对较缺乏。今后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增强信息公开意识

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重要信息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工作制度、工作流程有效执行和有效运作,方便公众及时查询。

(二)逐一梳理,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

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增加目录的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电子化程度,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60

112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60

1129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

1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