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文件精神,在我县辖区内发生渔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由我局牵头,乡镇站和其他有关部门配合,做好渔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处理和善后工作。
一、组织机构:
成立县渔业安全生产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振恭(县农业局局长)
副组长:黄宝钦(副主任科员)
成 员:林宜茂(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
鄢 毅(中国渔政永泰大队 大队长)
郑晓春(县渔政大队 工程师)
张银生(县渔政大队 助理工程师)
陈玉婷(县水产技术推广站研究生)
郭君凌(水产技术推广站)
星东 (办事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联系电话:24832127、24856069)。
二、施救组织与事故处理
1.在接到事故发生的消息后,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由办公室及时电告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并密切联系事故现场,取得最新动态。
2.到达事故现场后,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有效施救措施及时进行施救,并组织做好人员疏散,财产保护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护,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做好事故善后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并尽快做好灾后恢复工作。
5.总结事故调查处理结果,上报有关部门。
永泰县农业局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