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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Z12117-3000-2022-00088 | 文号 | 樟农〔2022〕281号 |
发布机构 |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2-09-30 |
标题 | 关于遴选永泰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遴选永泰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Z12117-3000-2022-00088 | ||
文号 | 樟农〔2022〕281号 | ||
发布机构 |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9-30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遴选永泰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遴选永泰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根据《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永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泰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樟农〔2022〕260号)文件要求,我县将在农业产业乡镇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250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条件:围绕种植业、畜牧业遴选能力较强、帮扶意愿较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等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二、名额分配:根据各乡镇主导产业分配遴选名额,详见永泰县2022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对接分配表(附件1)。
三、遴选程序:以主导产业村为重点,采取乡镇推荐初审,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复审、公示的办法。
四、其他事项
1.每个农技人员(技术指导员)负责联系2-3个科技示范主体,在农业生产的重要时节和关键环节,利用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对示范主体开展手把手、面对面的技术指导,把农业“五新”、农业生产投入品供给和农产品供求信息等传授给示范主体,提高示范主体的自我发展能力,将示范主体打造成主推技术应用的主力军、“永久牌”农技服务专家队伍,切实发挥其对周边农户特别是贫困户的辐射带动能力。科技示范主体需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服务日志填报开展相关工作及取得成效的图片、文字等,给予每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每年500元现金补助,用于购买种子(苗)、农(兽)药、肥料和饲料等。
2.各有关乡镇请于10月14日前将“永泰县2022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花名册”(附件2)电子稿和纸质材料(盖章)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叶雪金,联系电话:0591-24836667,邮箱:ytnyj127@163.com。
附件:1.永泰县2022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对接分配表
2.永泰县2022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花名册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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