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2117-3000-2025-00003 文号 樟农〔2025〕18号
发布机构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5-01-23
标题 关于申请2024年代耕代种抛荒地等补助资金的请示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申请2024年代耕代种抛荒地等补助资金的请示
索 引 号 FZ12117-3000-2025-00003
文号 樟农〔2025〕18号
发布机构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5-01-23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申请2024年代耕代种抛荒地等补助资金的请示
内容概述 关于申请2024年代耕代种抛荒地等补助资金的请示

关于申请2024年代耕代种抛荒地等补助资金的请示

发布时间:2025-01-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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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人民政府:

  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粮食生产防止耕地抛荒九条措施(2023-2025年度)的通知》(樟政〔20232号)文件精神,兑现政策,激发耕地抛荒整治内生动力。2024年通过各乡镇申报和验收,以及种植面积由县种植业服务中心抽查核实,各乡镇申请代耕代种抛荒地补助资金3.932万元(详见附件1);早稻、中晚稻、再生稻种植补助资金3.8394万元(详见附件2)合计补助资金7.7714万元恳请县政府拨付我局代耕代种抛荒地等补助资金7.7714万元,以便及时兑现补助政策。

  附件1:2024年永泰县代耕代种抛荒地补助资金汇总表

  附件2:2024年永泰县早稻、再生稻、晚稻种植补助资金汇总表

   (此件主动公开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2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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