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按照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樟政办〔2017〕231号)的要求,由县农业局办公室编制了永泰县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ongtai.gov.cn)。如有疑问请与永泰县农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邮编:350700,联系电话:0591-24832127,电子邮箱:ytnyj127@163.com)。
一、概述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按照县政府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樟政办〔2017〕231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工作实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一是依托“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门户网站公开平台,及时、主动地发布我县农业相关信息。二是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我局根据规定,及时发布了《永泰县农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永泰县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永泰县农业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和2016年部门决算相关公开事项的补充说明》等财政资金信息。
(二) 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起来,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脱节;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告公示申请表,完善公告公示公开程序。
(三)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分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全面工作有人管、具体工作有人抓、遇到问题有人协调、公开内容有人监督”的工作机制。
(四)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一是继续规范建设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二是继续通过县有线电视等媒体和县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等公开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
(五)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本局非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经费为0元。
(六)主要亮点和成效
《条例》颁布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经办人员按照《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圆满完成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度,据统计,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33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行政许可类信息1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类信息1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类信息3条;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类信息43条;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9条;应主动公开类信息85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政府网站。继续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主渠道作用。2017年度,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3条。
2.政务公开栏。我局通过政务公开栏对人事任免、人事考勤、常规办理事项流程等进行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及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在政府门户上及时发布上级出台的重要政策法规性文件,保证群众的知情权,确保群众有法可依。本年度我局解读政策1件,回应社会关切0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历年累计1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项目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局虽然已按上级要求及时、规范公开各类信息,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我局暂时没有专职人员,只有一名兼职人员,由于专业不精,因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急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2.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重新梳理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完善各项公开信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内容的不断完善。
3.进一步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继续做好载体建设工作,确保我局公开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7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34 |
370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34 |
370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0 |
1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1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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