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根据《中华人公开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编制了永泰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ytx.yongtai.gov.cn)。如有疑问请与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邮编:350700,联系电话:0591-24832127,电子邮箱:ytnyj127@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按照县政府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工作实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条。
(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樟政办〔2019〕102号)文件精神,我局根据工作实际,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主要围绕政策解读、重点领域等方面做好政务公开推进工作。
1.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引导预期
(1)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围绕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按照县委县政府重要部署要求,我局及时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审签、部署,并通过永泰县政府门户网站即时信息公开使公众全面、及时理解新的政策,保障政策发布的实效,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今年以来,我局共解读《2020年永泰县生猪产能分配方案》、《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19年我局通过12345平台受理诉求件205件,主要涉及畜牧、渔业等方面,及时回复率为100%。非洲猪瘟防控期间,我局利用县融媒体中心,通过县电视台、新闻网、微信、微博等媒体,及时发布宣传信息,科学引导舆论,针对广大消费者的疑虑和关切,答疑解惑,引导公众科学认识,理性消费;同时,密切关注舆情动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此外,积极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今年以来,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8件,均在时间节点前完成反馈工作,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增强解读回应效果。组织开展2019年宪法宣传周——“宪法进乡村”主题日活动,现场发放《渔业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材料650余份、消毒药150份,并为前来咨询有关农业宪法相关问题的群众答疑解惑。
2.聚焦重点领域,促进政策落实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全面推广“一企一议”服务企业协调机制。我局定期向省市龙头企业征求需要解决的问题事项,对企业提出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上报县政府协调解决。
(2)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做好公共信用信息上报工作,按照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数据规范上报已归集的信息,实现信息归集常态化,保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100%上报至“信用福州”网站公示。落实农产品质量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开展扶贫脱贫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和农村道德评议活动。
(3)加强精准脱贫攻坚战信息公开。根据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闽扶办〔2017〕33号)文件要求,我局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福州市惠民资金网、乡(镇)村政务公开栏等平台,及时发布有关扶贫领域政策文件、项目、资金、项目库等信息相关公示、公告,2019年公开脱贫攻坚信息37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公平、公正、公开。
(4)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我局大力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落实到位,积极参加相关网上审批、智能审批等网上系统管理培训,认真管理“福建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公门户”及“福州市电子证照生成管理系统”,严格按照办事清单内容、时限以及办事指南等标准进行网上办事服务,为群众提供透明化、实际化的办事方向。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我局根据上级文件及精神要求,已发布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制定多部门责任监管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名录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发动局属各科室全方位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截止12月,已在“双随机”公开栏上公开1篇,“谁执法谁普法”公开栏公开3篇,在“信用福州”中发布承诺公示6份,动态信息15篇。
(5)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持续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我局及局下属事业单位农业科学研究所、生猪屠宰定点管理站的2019年度部门预算说明以及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不断加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信息公开力度。
3.规范公开平台,优化服务功能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加强推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围绕“信息公开、公共服务、政民互动”三大功能定位,对政府门户网站系统后台信息公开功能进行完善。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及时更新。截止目前,我局主动公开公告公示62件,部门动态140余条。
(2)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我局对省市办事大厅的责任事项严格更新,进一步完善统一办事指南。根据《福州市农业系统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及时修改省网上办事大厅问题事项清单内容,绑定事项材料等业务工作。今年事项拆分成的73个事项,均已编辑新的办事指南录入省网办,与市网办同步,并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今年,共行政审批事项14项;对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置的“综合服务窗口”严格管控,对人员派驻、规范服务等方面严加管控,确保工作办事效率。进一步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推广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一窗通办”,建立一站式服务理念。推进“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 改革。取消所有行政许可前置审批。将审批时限压缩在6个工作日以内,部分事项改为即办件,有效减少办事来回次数,提高办事效率。
(3)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对照条例要求再次梳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19年9月16日我局召集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广大干部职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新规定,并要求其在具体工作中严守程序、严格标准,从而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9年度,据统计,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信息83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4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3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37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条,其他类信息26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我局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历年累计1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二是继续加强公开属性源头控制。要求局属各科室所站中心拟稿人明确公文处理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三种公开属性,并落实到位,对拟公开上网发布的政府信息,也应认真履行审查核定责任,防止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脱节。
(五)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依托永泰县人民政府网,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目录,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栏”和“部门动态”、“双随机一公开”等栏目,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二是继续通过县有线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利用县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分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全面工作有人管、具体工作有人抓、遇到问题有人协调、公开内容有人监督”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人员配备,按照A、B角的要求配齐配足人员,在发生人员变动时,确保做好对接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9 |
0 |
1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7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28 |
0 |
11 |
行政强制 |
15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0 |
3639026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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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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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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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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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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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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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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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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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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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虽然已按上级要求及时、规范公开各类信息,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兼任,政务公开的深、广度还有待拓宽,形式上还需要更加多样性,管理机制建设和服务质量提升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今后,我们将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运行机制,不断推动我县农业农村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我县“三农”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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